- 林业信息
-
索引号20240913-205834-256
-
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2017-12-29
-
时效性有效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简版)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简版)
云南省个旧市林业局
2016年10月1日发布
附件1
云南省个旧市林业局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简版)标准模板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简版)
一、受理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需要采伐林木的单位或个人林木采伐许可证的申请和办理。
二、审批条件
(一)申请人条件
需要采伐林木的单位或个人。
(二)符合如下条件的,准予批准:
1.申请材料齐全;
2.提交的伐区作业设计文件符合技术规程或提交的伐区调查设计文件、申请报告与实际情况相符;
3.没有超过年森林采伐限额。
(三)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
1. 上年度采伐后未完成更新造林任务或更新造林验收不合格的
2. 上年度发生重大滥伐案件、森林火灾或大面积严重森林病虫害,未采取预防和改进措施的。。
3.提交的伐区作业设计文件不符合技术规程或提交的伐区调查设计文件、申请报告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个旧市七层楼电信大楼15楼
办事窗口:个旧市政务服务中心(个旧市林业局窗口)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2: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乘车方式:市内可乘2路公交车在电信大楼下车即到。
四、申请材料
林木采伐许可证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
提 交 材 料 名 称 |
份数 |
备 注 |
1 |
林木所有者提出的林木采伐申请 |
1 |
|
2 |
林权证或林木权属证明 |
1 |
|
3 |
有资质单位做出的林木采伐作业设计 |
1 |
|
4 |
更新措施 |
1 |
|
5 |
上年度采伐更新验收合格证 |
1 |
|
6 |
经乡、镇(区)以上人民政府张榜公示没有异议的证明 |
1 |
|
7 |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资料。 |
1 |
|
申请人须按以上材料名称,分别提供与之对应的申请材料独立要件,并保证材料的清晰、完整、真实、有效。
五、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六、审批收费
无
七、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林木采伐许可证
送达方式:由当地乡、镇(区)林业站工作人员领取
个旧市政务服务中心(个旧市林业局窗口)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电话 0873-2136048,监督电话 0873-2128061
咨询及投诉地址:个旧市五一路149号 个旧市林业局资源林政法规科
九、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
直接领取:受理窗口。
附件 林木采伐证许可办事流程示意图
需要补 符合不予
正材料 受理情形
材料符合要求
不合格
整改合格
整改后仍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