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13-205751-743
-
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2019-03-14
-
时效性有效
市林草局开展非洲猪瘟防控排查工作
为切实做好非洲猪瘟防治工作,市林草局副局长何源辉同志及野生动植物保护办工作人员,对全市野猪驯养繁殖场进行多次检查,并要求驯养繁殖场主动做好以下工作:一要提高养殖场人员的野猪安全意识;二是野猪场实行封闭饲养,采取隔离防护措施,控制人员和易感动物进入,所有进出猪场的车辆要严格清洗、消毒;三是要求交替使用碱类(氢氧化钠、氢氧化钾苯及苯酚等消毒药物)对养殖区域进行彻底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四是避免与钝缘软蜱接触,做好蜱虫驱杀工作;五是严禁使用泔水或餐余垃圾饲喂野猪,避免使用血浆蛋白粉、肉骨粉等动物源性饲料,保证饮水清洁;六是严禁从高风险区域调入野猪及其产品,对省外调运的种猪,执行到达报告和隔离观察制度;七要做好养殖环节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严禁乱丢弃;八要做好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其他疫病的免疫工作;九是非洲猪瘟尚无疫苗可以免疫,国家严禁开展相关疫苗研发活动,谨防上当受骗;十要积极配合当地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办开展疫病监测排查,对突发高热不明原死亡或可疑病例及时记录并主动向当地野生动植物保护办和畜牧兽医站报告。一旦出现不明原因异常死亡增多,且有猪瘟类似症状的,应及时上报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办(联系电话:2136048)。
非洲猪瘟不是人畜共患病,不会感染人,55℃30分钟、60℃10分钟即可被破坏。希望广大养猪场(户)立即行动起来,落实好非洲猪瘟防控各项措施,防患于未然,为我市畜牧业生产安全贡献力量。(徐 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