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水务信息
  • 索引号
    20240913-204828-138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5-27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坡背水库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一、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投资[2013]428 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云发改投资〔2013〕1545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申请征收土地前期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0〕203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文件、2020年1月1日颁布实施新土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需开展个旧市坡背水库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公众参与,征求公众意见,特发布本信息公告。您对本建设项目若有什么意见或建议,请参与公众调查,谢谢您的支持! 

  项目名称及概要 

  工程名称:个旧市坡背水库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个旧市水务局 

  可项目概况: 

  坡背水库位于个旧市贾沙乡羊角河上游河段,属于红河的一级支流,羊角河位于贾沙乡下方,发源于贾沙乡东部的三丫口峰,自东北流经坝堵寨、枯枝柏、贾沙乡政府、丫洒底后在阿帮村下方流入红河,河流全长59.2km,集水面积114k㎡。 

  坡背水库拟建坝址位于羊角河上游河段。上坝址径流面积25.8k㎡,水库以上流域呈扇形,河道长9.79km,河道比降0.0648;下坝址径流面积29.5k㎡,河道长10.9km,河道比降0.0614。 

  坡背水库是一座以农村人畜生活供水和农业灌溉供水为任务的水利工程。水库校核洪水位1598.65m,设计洪水位1597.81m,正常蓄水位1595.74m,死水位1549.44m;总库容1167.1万m³,正常库容1059.7万m³,兴利库容932.3万m³,死库容127.4万m³;水库的建设可以解决4.102万亩农田灌溉(其中新增灌溉面积3.4371万亩,改善灌溉面积0.6649万亩)及16515农村人口和5160头大牲畜、14305头小牲畜,水库年供水量1257.3万m3。 

  坡背水库是枢纽由沥青混凝土心墙堆石坝、溢洪道、导流(输水)隧洞组成。 

  征地及移民情况: 

  坡背水库工程建设征地总面积2348.7亩,其中:陆地面积2341.95亩,水域面积6.75亩。建设征地总面积中,永久征地总面积1040.70亩,其中,耕地560.40亩(为旱地),林地473.55亩(乔木林),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6.75亩(河流水面)。 

  施工临时占地总面积1308.00亩,其中,耕地700.65亩(旱地),林地607.35亩(乔木林)。水库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无矿产压覆情况,也无文物古迹、自然保护市等。 

  本工程移民安置的原则确定为:以人为本,尊重移民的意愿和权益;实事求是,以工程实际为出发;尊重地方各级政府的意见;以土为主,充分发挥土地资源潜力;节约用地;保护环境,不降低移民生活水平。在确定移民安置原则时,本规划已对受水库征地影响的农户进行过安置意愿调查,本工程针对受征地影响的村民进行征地安置意愿调查,采取发放调查表的方式进行调查,发放范围主要在受征地影响较大的贾沙村委会,他们同意坡背水库采取自行安置,征占的土地资源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后,自行安置的方式。 

  涉及资金情况: 

  个旧市坡背水库工程估算总投资77896.39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71045.55万元,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5687.51万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267.12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896.21万元。其各部分投资分述如下: 

  枢纽工程估算投资57672.19万元,其中建筑工程40688.64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241.08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490.95万元,施工临时工程2223.03万元,独立费用8785.56万元,基本预备费5242.93万元。 

  输水工程估算投资13373.36万元,其中建筑工程9551.07万元,施工临时工程859.19万元,独立费用1747.34万元,基本预备费1215.76万元。 

  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5687.51万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267.12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896.21万元。 

  水库总库容1167.1万m3,单位库容投资66.74元/m3,灌溉面积41020亩,单位灌溉面积投资18989.96元/亩。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社会风险评估机构:云南霖宁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工作程序:首先由云南霖宁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单位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技术导则、标准等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通过公告公示、走访群众、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评估建设项目可能带来的社会影响,根据预测的主要不利影响,提出保护对策和减缓措施,并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主要工作内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工作内容为阐明建设项目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对本项目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价,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 

  三、主要社会影响风险因素: 

  主要风险影响因素 

  (一)主要社会风险影响因素: 

  (1)对项目本身的认同度,即对项目当地生活生产用水安全、改善当地人居环境的认知度,是否同意该项目建设。 

  (2)对征地实物指标的认可度,工程建设征地涉及的个人、集体对工程占地及水库淹没的实物指标结果是否同意。 

  (3)对征地补偿标准的认同度,在目前赔偿标准下,涉及的个人是否同意经济补偿等。 

  (4)对环境影响分析与环保措施的认同度,即对施工期间的噪声防治、灰尘防治、建筑及生活垃圾防治等的措施的认同度。 

  (5)施工对周边人群生活的影响,包括施工爆破对周边房屋的影响,施工对当地交通、用水、用电等影响。 

  (6)施工期社会治安问题。施工期间,大量外来人员涌入,可能存在着社会治安问,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当地居民与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人员发生矛盾引发的社会治安问题、施工单位内部人员产生矛盾引发的社会治安问题、其他社会治安问题波及工程建设等。无论哪种形式的社会治安问题的出现,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或阻碍工程的建设。 

  (二)主要措施: 

  本项目应从以下方面入手,有针对性地做好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措施: 

  1、项目建设前期工作:1)建设单位应及时补全相关手续,使项目建设合理合法,相关责任人要提高认识,增强责任心,树立“社会风险无小事”的思想;2)成立征地补偿工作小组,项目征地补偿款应按相关标准及时足额的补偿到相关权益人,对征地有异议的征地户应及时沟通解决;3)要加强项目意义的宣传。通过项目区乡镇政府和村委会,以及村民小组等地方政权机构,办宣传栏等方式,大力宣传本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及意义,使其好处做到家喻户晓,以便赢得周边民众的积极主动的配合。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对项目周边地区民众,以及项目施工方人员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使其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从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 

  2、项目建设过程:1)做好因项目建设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修复工作及项目和周边的环境绿化工作;2)项目区域内的各级政府部门、项目建设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在项目建设及管理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方便民众的思想,树立想群众之所想的观念,尽量避免和减轻对群众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倾听群众声音、加强组织引导、强化服务意识,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3)建立健全和加强组织保障,落实责任主体。针对维稳工作,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各有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明确参与人员,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职能部门、基层组织的责任;4)建立维稳应急机制,提高维稳应对能力。要设立维稳工作岗位,配备专兼职维稳工作人员,建立维稳首问负责制。加强维稳工作人员的知识技能培训,不断提高维稳接待和处置能力,积极引导社会矛盾通过正常途径反映和解决。 

  3、项目运营期:1)运营期生活生产废水、废气、固定废弃物:生活、生产废水处理标准达到国家一级标准后进行集中排放;加强进场汽车尾气监控,不达车辆禁止进入;对于固定废弃物进行集中处理。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告主要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的支持程度;对该项目的建设和实施过程中重点关心的社会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建议;对该项目涉及到土地征收问题的建议;对该项目涉及到的安置、补偿、交通等问题的建议; 

  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非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2)公示地点、方式: 地点:地方政府网站、当地村委会(街道办事处)宣传栏   方式:网上公示、宣传栏公示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在了解本项目建设有关情况后,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它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负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核的政府主管部门提交相应正式意见。 

  六、项目建设单位及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项目责任主体:个旧市水务局

  联系地址: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电信大楼8楼

  联系电话:0873—212309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名称:云南霖宁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世纪城忆春苑10幢3单元19E号

  七、有效日期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5日内。 

  公众如想进一步了解项目或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与建设方或者评估方联系。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