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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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1008-22411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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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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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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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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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农业局积极开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学习活动
新修订的《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为推进依法治安,不断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意识,按照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要求,为严格贯彻落实红安[2018]1号《红河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通知》文件精神,在全市农业系统广泛深入开展好新《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活动,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为安全生产执法营造良好的环境。市农业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学习贯彻《条例》作了具体安排,要求局属各单位把《条例》的贯彻实施作为推进全市农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手段,切实抓紧抓好。
市农业局于2018年1月25日组织开展集中学习,会议由分管安全副局长邹旭主持,局属各科室、单位共40人参加会议。会议上邹副局长就2017年11月30日云南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新修订的《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进行了全文传达和学习,在传达过程中,结合个旧市农业局安全监管职责和工作实际就有关涉及农业安全事项进行了讲解和强调说明,并对贯彻学习《条例》提出具体要求,要求局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条例》对促进全市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实现农业安全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准确把握《条例》的立法宗旨、适用范围及其基本内容;寓法于情,既要有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又要有自豪感,对群众有感情,对工作有激情;学习监管两结合、两不误;认真抓好春节及“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组织开展好对农机、种子、农药兽药、农业沼气、渔政船舶、消防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大检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保持农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通过此次专题学习,使全局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了此次《条例》修订实施的重大意义,纷纷表示要紧紧抓住新《条例》颁布实施的有利时机,努力学法、知法、用法,全面提高农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水平,扎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无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