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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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1008-224047-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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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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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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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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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农业局党务公开实施细则
根据中共个旧市委《关于全面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个发〔2013〕8号)精神,为全面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着力构建民主开放的党务工作新机制,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保障党员权利,密切党群关系,扎实推进农业系统党务公开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大力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最大限度地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党的工作和党内事务的开放度和透明度,不断增强党员队伍和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坚持以党务公开为龙头,以扩大党内民主为主线,以落实党员民主权利为重点,以干部清正、政治清廉、政治清明为目标,全面统筹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形成各类公开协调推进、相互支撑、效能聚集的党务公开工作格局,为推动农业产业发展“二次创业”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二)基本原则
1、服务发展,促进和谐。把党务公开融入到农业工作大局中去,紧紧围绕推进全市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营造党内不同意见平等讨论、不同观点自由争鸣的环境,广泛集中党内各种意见和建议。通过及时公开党员、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党员、群众更加自觉地贯彻落实好各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更好地了解、支持党内活动的开展,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以增进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2、发扬民主,广泛参与。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党务公开的内容应当真实、可信、及时,公开的结果应当客观、公正。科学把握党务公开的特点,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将方便群众知情参与和有利于对党员干部进行约束监督相结合,实事求是,注重效果,以党员、群众满意为标准。
3、积极稳妥,注重实效。依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实施公开,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落实情况的公开,坚持自上而下的指导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相结合,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都应向党员公开。公开内容应真实、具体,公开形式应多样、便捷,并保证党务公开的时效性和经常性。
4、统筹兼顾,改革创新。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事业单位窗口行业办事公开等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协调运转。积极适应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新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
5、区别情况,分类指导。针对不同类型党的基层组织的特点,确定相应的公开内容和形式,提高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突出党内外反映的热点问题的处置情况公开。公开要面向党员、群众,不回避矛盾和问题,不避重就轻,不避实就虚,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科学规范。
(三)目标任务
建立健全党务公开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制度体系,达到党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显著增强,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权利得到较好落实,党员、群众对党组织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二、党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
(一)党务公开的内容
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及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凡是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要向党员和群众公开。主要内容包括: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执行中央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本部门本单位重要决策及执行情况,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年度工作任务落实等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3、党的组织管理情况。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主要负责同志重要党务政务活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5、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6、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扶贫困村、联系企业,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7、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工作纪律、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
8、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党的基层组织议事规则及执行情况;党内民主决策、民主选举、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相关规定及落实情况;党员旁听基层党委会议制度落实情况;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公务用车管理、三公经费开支等情况。
9、督促政务工作开展情况。对农业重点工程、重点项目资金使用、救灾资金发放、农业行政许可等工作,实行“八公开”即:业务动态、职责归属、办理程序、受理依据、执法进程、收费标准、完成时限、监督措施等情况。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阳光透明“公开办”的要求,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群众关注度高的事项,严格执行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增强办事透明度,提升党委、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10、其他事项。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和党员要求,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其他事项;干部群众关注关心的工作事项。
(二)党务公开的基本程序
1、制定目录。按照市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个旧市党务公开目录》(个党开办〔2012〕2 号),根据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具体的党务公开目录,规范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限等。
2、内容审核。党务公开依照公开目录进行。党组织负责人对党务公开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应制定工作方案,报经上一级党组织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公开。
3、实施公开。公开内容审定后,按要求通过公开平台进行公开。公开的时限应与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相适应。适宜在党内公开的,通过党内会议、文件、简报等方式进行公开;可以向社会公开的,通过新闻媒体、党建网站、公示栏等方式进行公开。
4、收集反馈。公开后,应认真收集党员和群众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群众反馈。
5、归档管理。坚持规范化管理,党的基层组织应建立健全党务公开档案,及时将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三)党务公开的方式方法
1、公开范围。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均应向党员公开;可以向党外公开的事项,要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以适当方式向本单位干部群众和社会公开。列入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应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公开事项如需变更、撤销或终止,由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的党组织批准,依程序报市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后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
2、公开时限。(1)长期公开。党的有关政策,党组织议事规则、工作制度、工作程序等。(2)定期公开。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原则上每季度公开一次。(3)分期公开。主要指动态性、阶段性的工作,应根据进展情况分期逐段公开。跨年度的工作除按阶段公开外,还应在工作结束时进行总结性公开。(4)即时公开。主要指临时性工作,如推荐表彰、推选代表情况、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内容,应根据情况随时进行公开。
3、公开方式。坚持统一规范、简便易行、注重实效原则,把传统公开方式与现代科技手段结合起来,因地制宜建好公开载体和平台,不断丰富党务公开方式,切实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1)党内公开。以党内会议、党代表列席党委会、党内文件、党内通报、简报等形式,面向党员进行公开。一是公开栏板公开。设立党务公开固定栏或活动板面,党务公开栏板也可与政务结合使用,要设置在便于群众观看的位置,注意实用性、耐久性、美观性。二是会议公开。适宜在党内或单位内公开的,要通过党内情况通报会、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会、工作会等及时向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通报情况。适宜对全社会公开的要采取召开群众代表会议、新闻发布会等进行公开。(2)社会公开。以党务公开栏、群众大会、联系会、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公开手册、办事指南、党报党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形式,面向社会进行公开。在个旧农业信息网站设专栏公开,稳步提高运用信息化手段公开党务内容的程度。在《个旧三农》月刊公开。涉及民生关注的工作事项,如行政执法案件的处理召开听证会,听取意见建议。(3)特定对象公开。以书面和口头形式,将各类议案提案办理、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办理落实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事项等方面情况,向反映对象和特定对象进行公开。
三、党务公开的保障制度
1、例行公开制度。列入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公开事项如需变更、撤销或终止,由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的党组织批准,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后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
2、内容审核制度。对于拟公开的内容,要严格按照公开目录确定,由相关工作责任人提出,经分管领导把关、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行公开。
3、意见收集反馈制度。对党员、群众、党务公开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办理,并将办理结果以适当形式公开答复。署名的意见、建议,应将办理结果当面答复署名人,并听取其意见。
4、依申请公开制度。对于未列入党务公开目录,基层组织未主动公开的事项,党员、群众可按有关规定向党组织提出公开申请。对申请的事项,党组织研究认为可以公开的,应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申请事项及办理情况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5、监督检查考核制度。加强对所属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把党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为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各项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工作落实。健全完善监督检查考核制度,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暗访、督查等多种监督检查形式,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工作纪律,推动工作落实。
6、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通过在普通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干部职工、群众代表中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设立意见箱、监督电话等方式,认真收集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党组织反映。
7、责任追究制度。对党务公开工作组织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主要负责人;对不按规定公开或弄虚作假的,要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并限期整改;对违反党务公开相关规定,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8、资料归档制度。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收集本级党组织在开展党务公开工作中形成的公文、图表、会议材料、影像资料和收集到的意见及建议原件、领导签批意见原件及办理情况。
9、定期通报制度。创新公开载体,采取多种方式向领导干部、部分党员和群众代表定期通报党组织重大工作情况,党务公开工作情况,党员干部违法违规情况,党员群众反映的共性问题处理,涉及党员、群众利益和普遍关注的其他事项等。
四、党务公开的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卫丽任组长,局党委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基层党组织书记为成员的党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党务公开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召开党务公开工作动员会,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为党务公开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2、建立完善制度。不断完善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党务公开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党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班子内部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完善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谈心、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群众、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内部制度。要不断探索和健全党务公开的保障制度,要从实际出发,建立健全例行公开制度、公开审核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考核奖惩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保证和促进党务公开工作规范化运行。要积极健全完善群众关注的公务用车管理、三公经费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提高公开的实效。
3、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经常性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公开的目录是否健全、内容是否全面、程序是否规范、形式是否恰当、制度是否健全、经费是否落实、执行是否到位、效果是否明显。为保证党务公开工作的真实有效,结合实际,聘用王贵、黄勇同志担任党务公开监督员,对全局党务公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设立专门的党务公开监督电话(2127936)。由党务公开工作直接责任人收集意见和要求,及时反馈给相关支部和个人,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进行再次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4、密切配合,搞好保障。各支部、机关科室要大力支持配合,为党务公开提供必要的条件,确保党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文件、会议记录、领导批示、公开内容资料、社会监督意见及处理反馈资料等都要建立档案,全部整理归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