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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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1008-224047-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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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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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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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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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农业局机关“职工之家活动室”管理办法
为了使广大干部职工拥有一个卫生、安全、优美、有序、良好的活动环境,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凡是到“职工之家活动室”活动的人员,必须遵守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二、到“职工之家活动室”活动的单位和人员,必须自觉爱护现有设施的使用功能,并自觉维护现有设施,注意使用安全;注意不把水及液体撒落在木地板上。
三、注意用电安全,大力提倡节约用水用电(不点白昼灯),离开活动室前注意关闭电源开关。
四、自觉维护公共卫生。到“职工之家活动室”活动的单位和人员,应自觉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果皮、纸屑和杂物,不得向窗外抛撒杂物;离开时做好卫生清洁。
五、离开活动室前,注意关闭门窗及窗帘。
六、活动室开放时间为:每天上午工间休息时间10:00—10 :30;组织工会活动时,根据需要进行安排。
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请自觉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