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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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1008-224046-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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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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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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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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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农业局各科室工作职责
党政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局党委和行政的日常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理相关事务;负责文秘、档案、保密、收发、保卫和有关会议的组织工作。
2、起草局的文件、总结、报告,搜集、整理、综合上报有关材料,对局属各单位起草的文件进行规范性审核。
3、按照党委的要求,负责局属基层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工作,办理干部的调动、离退休手续,党员党籍管理;指导和配合做好共青团、妇女、信访和计划生育工作。
4、协助领导和有关部门做好纪检、监察和工会工作。
5、负责党员、干部、科技人员等方面统计工作和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员政审、落实政策、科技干部和老干部管理、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
6、负责本局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人才、劳动模范、先进人物的推荐、审查上报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农业系列专业技术等级职务的推荐、评审以及全局农业工人技术等级考评组织工作;承办职工伤残评级和享受相关待遇的有关事项。
7、负责职工的学历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等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农业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工作。
8、编制全市农业预算,编制农业和各项支农方案,经批准后实施。
9、负责财务公开和公共关系;负责局机关财务和财产管理工作;指导局属各单位财务工作以及财务审计与监督。
10、负责省、州、市下达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上报。
11、负责组织和协调有关科室及部门对各乡镇年度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12、按时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政策法规科工作职责
1、负责起草、审核以局名义发布、上报的规范性文件,并按规定程序报市政府备案。
2、负责全局的“普法”和“依法治市”工作。
3、负责对以局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赔偿案件进行受理、审查,并按规定程序提出处理意见。
4、受局长委托,代理局长进行行政应诉。
5、办理农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错案责任追究、依法赔偿等事项。
6、与有关部门配合,组织、协调、指导全局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
7、负责全局行政执法证件的审查、发放和年检工作。负责法制督察人员资格的初审及上报工作,确认并上报局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8、组织开展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对全市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9、根据上级执法监督检查计划,结合本局实际,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局执法监督检查计划。
10、指导和督促农民的土地承包、减轻农民负担方面的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11、组织全局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
12、负责农业局系统的安全生产、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3、组织开展农业政策调研,为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
14、负责相关资料及报表的收集、整理、报送。
15、按时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市场与经济信息科工作职责
1、研究提出我市农业信息体系建设的方案和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对农业各行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价格等信息的搜集利用工作。
3、搜集、整理国际国内各种特色农产品的市场信息和发展趋势,预测特色农产品的发展前景;搜集市内各种农产品尤其是特色农产品的发展情况和市场行情,为领导决策和扩大我市农产品销售市场及时提供信息。
4、搜集农业新技术、新产品信息供有关推广部门利用,促进我市农业生产发展。
5、负责全市农业、渔业的综合统计;编制农业刊物,办理有关农业信息方面的具体事项。
6、负责全市农业信息、数字乡村、三农通网站管理工作。
7、负责全市农业行业的宣传报道工作。
8、负责相关资料及报表的收集、整理、报送。
9、按时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种植业管理科工作职责
1、负责研究制定全市种植业发展规划、计划,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的调整,合理利用资源。
2、负责编报全市农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区域开发和资源开发计划;负责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工作;编制全市农业预测性、指导性计划、对农业基本建设计划的实施进行监督。
3、提出种植业发展措施和科技推广项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抓好商品粮基地和优质经济作物商品基地建设。
4、负责农业生产资料需求计划的横向联系,协调农作物技术推广、种子调供和植保工作,依法负责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按职责指导全市土肥、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
5、负责对种植业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调研;定期收集农业生产信息,及时反映生产进度和存在问题并提出建议。
6、负责全市高产稳产农田建设和中低产田地改良工作。
7、协调种植业方面的技术培训工作。
8、负责相关资料及报表的收集、整理、报送。
9、按时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科技教育科工作职责
1、负责拟订农业科技发展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和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
3、负责农业科技项目管理工作;组织重大农业科技攻关,农业新技术、新品种试验、示范及推广等工作;参与农业科技成果鉴定、评审和奖励;
4、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外来有害生物管理等工作;承办农业生态环境及农业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有关工作;
5、指导农业职业教育、农民科技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等工作;
6、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参与拟订全市农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有关政策。
7、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等工作。
8、按时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农业机械化和渔政监督管理科工作职责
1、研究拟定全市农业机械化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我市农业机械化的技术措施和推广项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指导农机新机具推广和农机产品的结构调整;负责农机科技项目的储备和技术开发工作。
3、指导全市的农机技术培训、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和试验鉴定工作。
4、指导全市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机服务组织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
5、指导农机抗灾救灾工作,组织协调重大农业机械化生产活动
6、指导渔业生产有关工作
7、负责全市农机化的综合性材料、信息数据统计工作。
8、按时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农业产业化科工作职责
1、负责拟订有关农业产业化经营、乡镇企业发展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规划、计划,以及有关配套措施并组织实施;
2、指导农业产业化、乡镇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技术创新、产业布局、结构调整和服务体系建设;
3、指导乡镇企业财务会计、内部审计工作,开展农业产业化、乡镇企业和农产品加工经济运行情况分析;
4、指导龙头企业发展,负责组织申报、评审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评选、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
5、负责农业产业化、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信息统计等工作。
6、按时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