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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业发展
  • 索引号
    20241008-224044-550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1-02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农业局与市纪工委工作联系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个旧市农业局党风廉政建设,主动接受第四纪工委监督,促进农业局各项工作扎实有序的开展,特制定个旧市农业局与纪工委工作联系制度。

  一、参加会议

  个旧市农业局召开的下列重要会议时,必须邀请第四纪工委派人员参加。

  1.研究、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专题会议和工作会议。

  2.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3.研究 “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事项的会议。

  4.其它须参加的会议。

  二、参加活动

  个旧市农业局组织的下列活动,必须邀请第四纪工委派人员参加。

  1.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为主要内容的相关活动。

  2.组织开展以机关作风建设为主要内容的相关活动。

  3.对全局性的重要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活动。

  4.新提拔中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

  5.其它须参与的活动。

  三、重大事项报告

  向纪工委监察分局报告的事项:

  1.个旧市农业局及其管辖范围内发生的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疫情和重大突发事件等。

  2.个旧市农业局的党员、干部职工的违规、违纪、违法情况。

  3.其它须报告的事项。

  四、工作联系要求

  农业局党委副书记负责全面联系第四纪工委,党政办负责处理有关具体事务。召开有关会议、组织的有关活动须提前1至2天将主要事项、会议时间、会议地点及相关材料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报第四纪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