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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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1008-224043-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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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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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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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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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农业局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廉情谈话制度
为了严把发展党员质量关,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实行廉情谈话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1、对局机关、各事业单位的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由局党委成员负责谈话。
2、廉情谈话一年一度进行一次。
3、被谈话对象汇报自己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反腐败斗争的认识、意见和建议。
4、谈话人在进行谈话时,要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情况,并结合实际对谈话对象就如何执行《廉政准则》,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提出要求,转达干部群众对谈话对象的希望和意见。
5、谈话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有所侧重,谈话结束后,要填写好《党风廉政建设谈话记录表》,由局党政办整理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