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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业发展
  • 索引号
    20241008-224042-493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1-02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农业局领导班子民主决策议事制度

  为提高领导班子工作效率,贯彻民主集中制和分权管理的原则,规范办事程序,特制订本制度。

  一、单位领导班子议事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总体要求,单位重要事项的决定、重大人事任免、重大财务开支必须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决定。

  二、会议是发扬民主、集思广益、上传下达、群策群力、发扬集体领导作用的有效途径,开好会议是单位领导班子议事的必要形式。

  三、重大事项科学民主决策,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程序,实行集体议事,并以会议纪要或印发文件等形式反映决策结果,也可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民主议事和会议决定。

  四、重大事项决策会议必须记录,记录须列明会议名称、会议主持人、参会人员、会议记录人员、议事过程、与会人员意见建议和决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