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农业发展
  • 索引号
    20241008-223935-913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11-20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抓好生猪调运监管工作

  

    按照《云南省农业厅转发农业农村部关于切实加强生猪及其产品调运监管工作文件的通知》(云农牧〔2018〕60号)《云南省农业厅转发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及其产品跨省调运监管文件的通知》(云农牧〔2018〕64号)《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检疫和调运监管工作文件的通知》(云农办牧〔2018〕379号)要求,我市立即关闭全市生猪交易市场15个,严格实施生猪产地检查和屠宰检疫,规范出具动物检疫证明,严格生猪调运监管,全面禁止生猪进出红河州。完善活畜禽长途调运监管措施,建立健全活畜禽承运车辆备案监管制度,承运车辆统一由农业部门备案,凭动物检疫证明承运,装载前、卸载后严格清洗消毒,坚决消除运输工具传播疫情的风险。执行运输生猪等活畜禽的车辆不再享受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现全市共设置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临时检查点5个,接到举报电话168起,处理168起,严肃查处和打击无证贩运行为,对查获的4头无证运输生猪进行无害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