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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业发展
  • 索引号
    20241008-223704-499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9-12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五项措施开展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购买动物防疫服务,个旧市采取五项措施深入开展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

  (一)学习文件精神。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5〕62号等文件精神。 

  (二)加强调查研究。组织兽医科和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开展调研工作,摸清我市基本情况,并广泛征求基层动物防疫员意见;组织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乡镇畜牧兽医站和合作社人员到弥勒市学习取经,为工作的开展打捞基层。 

  (三)强化组织领导。为全面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我市成立了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和考核领导小组。在广泛征求基层动物防疫员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个旧市政府购买动物防疫服务实施方案(试行)》和《个旧市政府购买动物防疫服务考核验收办法(试行)》,并由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以(个防指字﹝2018﹞5号)和(个防指字﹝2018﹞6号)文件下发到各乡镇,进一步加强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 

  (四)加大经费投入。加强请示汇报与沟通协调,积极争取资金开展工作,共投入资金20余万元。截至目前,共成立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5家,即:大屯镇畜康兴屯动物防疫专业合作社、鸡街镇联农兴牧动物防疫专业合作社、锡城辰牧动物防疫专业合作社、贾沙乡育康动物防疫专业合作社、保和乡木花果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其余乡镇正在筹建中。 

(五)强化责任落实。积极推行“弥勒模式”,从今年秋防开始,大屯、鸡街、锡城、贾沙、保和5个乡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由合作社完成,并由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与其签订《政府购买防疫服务合同》等,进一步落实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