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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业发展
  • 索引号
    20241008-223041-248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7-02
  • 时效性
    有效

我市珠江(云南段)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根据《云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督办珠江(云南段)部分监测断面水质变化问题调查和整治的通知》(云河长办发〔2019〕15号)要求,为进一步提升珠江(云南段)红河州辖区内小龙潭水文站断面、长虹桥断面水环境质量,个旧市农业农村局对标对表,以整改方案任务清单为目标,切实加强我市珠江(云南段)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全面完成和落实个旧市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并进行了公告 

  根据省、州相关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的工作要求和方案,个旧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数量11个,禁养区面积74.3587平方公里,对应限养区数量19个,面积49.2113平方公里,通过聘请第三方公司标准绘制禁(限)养区示意图,明确了禁(限)养区的位置、拐点坐标、分布情况。 

  二是改造农村牲畜养殖圈舍 

  通过奶牛品种改良、优质牧草试验示范推广、标准化养殖等现代农业奶牛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提高养殖水平,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推广经济、高效、可持续的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技术模式,减少规模化养殖场排放的污染物对环境的污染;实施改造农村牲畜养殖圈舍,按照“人畜分离、厨卫入户,集中建圈、科学养殖”的要求,改进畜禽饲养方式,推进畜禽集中养殖点建设。 

  截止到2019年6月全市共完成改造圈舍239户,人畜分离11户,人畜分离集中圈养228户,人畜分离饲养率达到49%;人畜分离集中圈养率达41.59%,建干粪储存池710平方米,建污水处理池1073平方米,建化尸池324平方米,牲畜粪便资源化利用率到93.64%,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