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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业发展
  • 索引号
    20241008-222518-458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12-29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成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云发〔2017〕21号)、《中共红河州委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红发〔2018〕12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组织领导,加快推进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各项工作,个旧市制定出台了《中共个旧市委、个旧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个发〔2018〕17号)文件,并成立了市委书记、市长为组长,市委副书记、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组织部、市人大法工委、市人大农环工委、市政府法制办、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文广局、市卫计局、市妇联、市税务局、市委改革办、市信访局、市档案局、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领导和9个乡(镇、区)党委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及专项工作组,同时,要求各乡(镇、区)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稳步有序推进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