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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业发展
  • 索引号
    20241008-222244-728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5-19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加强常态化防控措施 坚决防止非洲猪瘟疫情出现

  我市非洲猪瘟防控阻击战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当前防控形势仍然复杂严峻,一些地方措施落实存在薄弱环节,为防止非洲猪瘟疫情的出现,我市在落实现行有效措施基础上,按照农业农村部第285号公告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是加强对餐厨剩余物的监管。设立并公示有奖举报电话,明确各监管部门工作责任,对餐饮经营户、市场及冷库的生猪产品进行宣传告知,对违规使用餐厨废弃物饲喂生猪引发疫情或导致疫情扩散蔓延的,扑杀的生猪不予纳入中央财政强制扑杀补助范围,视违规情况给予行政处罚,如违反法律法规的追究法律责任。 

  二是加强生猪车辆备案监管工作。农业农村、交通运输和公安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加强督促检查,畜牧兽医部门严格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管理工作,督促货主或承运人使用经备案的车辆运输生猪。养殖户,贩运户不得收购、贩运、销售、丢弃疑似染疫生猪染疫生猪。发现疑似立即采取隔离、限制移动等措施,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三是做好产地检疫和电子出证工作。产地检疫是动物检疫的基础,做好产地检疫是防止动物疫病蔓延的根本措施,全市9个乡镇检疫申报点均已经安装好针式打印机,全部已实行电子出证,申报数和检疫数相符,出证率100%,出证规范。 

  四是抓好定点屠宰场监管。抓好生猪定点屠宰场的“两项制度”工作,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依法分别向我市2个生猪定点屠宰场派驻10名官方兽医实施驻厂屠宰检疫。认真督促生猪屠宰企业落实入场查验、待宰静养、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自检、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等屠宰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措施。严厉打击无证屠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行为。 

  五是开展大清洗大消毒专项整治工作。按上级要求,我市从2月12日起开展疫情期间专项大清洗大消毒工作,截止4月25日,共消毒畜禽养殖场1510个(次)、612500平方米,畜禽养殖户15749户(次)、541059平方米,畜禽屠宰场44个(次)、220500平方米,农业农村系统(含乡镇等)办公场所202个(次)、35149.6平方米,畜禽交易市场113个(次)、31330平方米,城镇及村组道路(环境)1760个(次)、1295114平方米,车辆6740辆(次)、28783平方米。 

  六 是严格疫情报告制度。我市兽医部门按疫情报告制度要求,及时规范报告疫情,严禁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以及阻碍他报告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