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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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1008-222145-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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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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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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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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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我市即将开展种子抽查工作
为了加强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管理,维护我市种子市场秩序,确保种子质量和农业生产用种安全,防止种子质量事故的发生,维护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及《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站决定在我市境内从事种子生产经营的企业及销售种子店面的种子质量进行监督抽查。
本次抽检对象为个旧市行政区域内,经营和销售农作物种子的所有单位和个人,经营销售的杂交水稻、杂交玉米种子,同时,对引种备案品种、国审品种以及近3 年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抽检通报涉嫌违法的品种、接到群众举报投诉的品种及其销售网点,作为重点抽查对象。抽检时间为2020年1-4月。检验方式按GB/T3543.1~6—1995的规定执行。
每个品种扦样数量如下:杂交玉米扦样(1)检测样品1000克(含塑料密封袋包装150克), (2)备份样品1000克,(3)纯度检测200克,(4)真实性检测200克 ,(5)转基因检测200克。水稻扦样 (1)备份样品400克,(2)检测样品400克(含150克塑料密封袋包装),(3)纯度检测100克,(4)真实性检测100克,(5)转基因检测100克。
检验的农作物种子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或包装上(标签)注明质量的,按《种子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抽检的最终结果将上报红河州种子管理站、个旧市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