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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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1008-222016-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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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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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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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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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严厉打击红河流域马堵山电站库区非法电鱼等违法行为
12月5日凌晨01:30分,个旧市农业农村局、蔓耗镇政府联合镇派出所查处一起非法电鱼违法行为。
入冬以来,红河流域马堵山电站库区地区的非法电鱼现象时有发生,不仅危及到了群众安全,也破坏了当地生态系统。为了保护水域生态环境,个旧市农业农村局和蔓耗镇政府前期通过在全镇各村小组张贴《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对保护渔业资源和维护生态环境有关政策法规进行广泛宣传告知。12月5日凌晨01:30分,蔓耗镇派出所人员接到群众举报称在红河流域马堵山电站库区冷清线23公里处区域疑似有人非法电鱼。接到该消息后,蔓耗镇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联和镇派出所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对非法捕鱼行为进行制止。
经检查,现场发现个旧市保和乡麻玉田村村民李某某参与非法电鱼行为,其中有违法捕鱼设备稳压器1台、电瓶2个、电竹竿2根。执法人员按照法律程序对李某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收缴电鱼工具,并进行了取证备案。同时对李某某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和电鱼违法行为对渔业资源的危害性的教育。
在我国电鱼是明令禁止的,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法者必受严惩。同时,电鱼是一种灭绝性的扑杀行为,电鱼器所到之处小鱼当场被电死,大鱼侥幸活下来,也基本丧失繁殖能力。电鱼会直接导致水体污染,高电流会造成一定水域面积内氧气耗尽,导致鱼虾、藻类、浮游生物等水生生物间接死亡,因此电鱼也被称为“绝户”捕捞,必会对渔业资源产生灭绝性的危害,严重破坏生态平衡。
下一步,个旧市农业农村局和蔓耗镇政府多措并举,对红河流域马堵山电站库区非法捕捞特别是农村非法电鱼行为“零容忍”“出重拳”依法打击。一是加强渔政执法力度。制定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组建了由市农业农村局、蔓耗镇政府和蔓耗镇派出所组成的专业执法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定期和有关执法部部门联合行动;二是发动宣传攻势。通过电台网站宣传、微信群、悬挂横幅、当面宣讲等方式,加大对“电鱼”、“毒鱼”、“炸鱼”等非法捕捞方面的法制宣传,增强村民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三是充分发挥群众。鼓励群众举报,充分调动群众力量,一旦发现有可疑人员或违法行为,将全力遏制电鱼、毒鱼、炸鱼等非法捕捞行为的发生,接到举报,执法人员及时出勤,精准打击,保持对非法电鱼的严打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