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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业发展
  • 索引号
    20241008-221808-771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9-25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农机监理所强化措施推进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工作

  近期,部分农机用户购买了拖拉机到个旧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办理注册登记业务时,由于所提供的相关证明、凭证不齐全以及购买的拖拉机合格证上面记录的技术参数与当前使用的《云南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里面同一品牌型号的拖拉机的技术参数不相符,不能顺利办理拖拉机注册登记业务,因此,就办理拖拉机注册登记业务所需材料特向广大农机用户做出以下告知:

  申请办理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业务申请表(原件); 

  2、所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来历证明原件或复印件(销售发票、《协助执行通知书》应为原件); 

  4.属于国产的,收存合格证(原件); 

  5.属于进口的,收存进口凭证原件或复印件; 

  6.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免检产品除外)(原件); 

  7.拖拉机运输机组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复印件); 

  8.发动机号码、底盘号/机架号、挂车架号码的拓印膜(原件); 

  9.整机照片(原件); 

  10.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和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章;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原件或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