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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业发展
  • 索引号
    20241008-220957-523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6-12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农环站组织编制完成个旧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划分技术方案

  为切实保护耕地土壤环境质量,防治和减轻土壤污染,促进耕地资源合理利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完成中央、省州下达我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关于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评估考核规定(试行)的通知》(环土壤﹝2018﹞41号)、《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农业农村部令第46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19﹞1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17﹞8号)、《云南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云农环﹝2019﹞10号)、《关于印发红河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2019—2020年)》(红农联发【2019】8号)》,个旧市农环站组织编制完成了个旧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划分技术方案。

  方案分解落实了红河州下达我市受染污耕地安全利用目标任务。明确了全市乡镇(街道)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根据我市受污染耕地情况,因地制宜选用安全利用类、治理修复类、严格管控类措施,通过全市受污染耕地划分,促进我市绿色农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