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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业发展
  • 索引号
    20241008-220946-323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6-09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严格农药经营许可 维护农药市场秩序

  

    个旧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云南省农药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严格按照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办理程序。由个旧市农药经营许可核查小组对符合限制农药经营条件的申请者实地考评,农药经营许可审核领导小组根据综合考评结果确定限制农药经营许可推荐名单,并向州农业农村局提交推荐名单及相关申请资料,通过州农业农村局和省农业农村厅的审核,现已由省农业农村厅签发农药经营许可9份。

  目前,个旧市拥有农药(限制使用农药除外)经营许可74份,农药经营许可9份,分支机构6户,共计89户农药经营户。 

  下一步,由个旧市植保站继续做好农药经营许可审查工作,由农药经营许可审核领导小组审核后向符合农药经营许可的申请者核发许可。对农药经营者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的,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依法撤销农药经营许可。 

  同时,由个旧市植检植保站与个旧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协作,加强农药经营市场监管,坚决打击无证经营,维护农药经营市场秩序;加强农药安全使用宣传,推荐使用高效低毒农药,实现农药使用量负增长;规范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行为,杜绝无证经营,保障农业生产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