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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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12815-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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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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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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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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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场监管局圆满完成“清明”“五一”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任务
为有效遏制森林火灾多发势头,确保森林资源和林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和社会稳定,做好我市“清明”、“五一”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根据个旧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个森指〔2018〕7号《个旧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做好“清明”、“五一”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要求,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了“清明”、“五一”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森林防火、文明祭祀和社会稳定工作,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节日期间森林防火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广泛宣传,树立文明祭扫新风尚。引导群众采取植树、献花等健康环保的祭扫形式,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三是加强巡山护林,严格火源管理。根据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安排,于3月24日至25日、3月30日至4月8日、4月29日至5月1日期间,市局每天抽调干部职工2人与当地森林防火工作人员组成巡逻组,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市巡特警队下方坟区具体负责防火地点,认真扎实地做好防火巡山工作,对进山的各类人员认真检查,制止上坟者燃放鞭炮、烧香、烧纸、烧炊锅、烧地草、吸烟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四是加强协调,齐抓共管。积极履职,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合力做好节日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截至目前,全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0人,车辆15台次,保证了定点防火区内未发生一起火灾事故,圆满完成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交办的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