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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场监管
  • 索引号
    20240913-212700-514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1-22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个市监罚〔2020〕30 号 

                                          

  当事人:红河华山医院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投资者:耿*兵 

  名  称:红河华山医院 

  类  型:个人独资企业 

  住  所: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金湖南路7-9号 

  组成形式:个人经营 

  注册日期:2008年01月21日 

  经营范围:内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皮肤科、医学检验科、X线诊断专业、外科、中医科、口腔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501750668739T 

  2020年9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据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布置的专项行动,依法对红河华山医院进行现场检查,在其经营场所检验室的操作台(内外)及器械库内货架上发现其经营使用的部分医疗器械涉嫌过期、失效。后经局领导批准对其违法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依法实施了强制措施进行暂扣。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经营,使用过期、失效的医疗器械。为查清事实真相,同日经局领导批准,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于2003年6月25日经个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经营场所位于个旧市金湖南路7-9号铺面,经营范围:内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皮肤科、医学检验科、X线诊断专业、外科、中医科、口腔科。在其经营过程中,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报计划统一采购,由昆明骏庞医药公司配送。由于疫情期间停业,恢复营业后医护人员流失严重,工作脱节,管理混乱导致未及时清理过期、失效医疗器械。该批医疗器械涉及8个品种17个规格批次,分别为:1.一次性使用真空管(采血),生产厂家:石家庄康卫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批号:161011、有效期至2018年10月、合计95支;2.一次性使用自动定量静脉采血管,生产厂家:武汉致远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批号:20141203、有效期至2009年2月、合计100支;3.淋球菌抗原检测试剂盒,生产厂家:艾博生物医药(杭州)有限公司、生产批号:2017040192、40份有效期至2019年3月;生产批号:2018100264、15份有效期至2020年8月、两项合计55份;4. 一次性使用真空采血管,生产厂家:烟台华正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批号:20180105、有效期至2020年1月、合计46支;5. 真空采血管,生产厂家:烟台华正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批号:18112305、有效期至2019年11月、合计36支;6. 一次性使用输液器带针,生产厂家: 江西洪达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生产批号:20180827、有效期至2020年8月、合计15支;7. 一次性使用鼻氧管,生产厂家:扬州洋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批号:20180112、有效期至2020年1月、合计20支;8. 医用脱脂棉,生产厂家:昆明康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批号:20160806、有效期至2018年8月、合计50人份;9. 血糖测试条,生产厂家:艾康生物技术(杭州)有限公司、生产批号:201703085、有效期至2019年3月、合计50人份;10. 一次性使用采血针,生产厂家:苏州施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批号:01-121119、有效期至2015年11月、合计50人份;11. 一次性使用采血针,生产厂家:天津华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批号:151006、50人份有效期至2018年9月;生产厂家:苏州施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批号:01-130927、50人份有效期至2016年8月,两项合计100人份;12. 一次性使用采血针,生产厂家:苏州施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批号:C1465、50人份有效期至 2019年5月,生产批号:C1889、50人份有效期至2019年7月,生产批号:B0787、50人份有效期至2018年6月,三项合计150人份;13. 一次性使用末梢采血针,生产厂家:天津华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批号:160882、有效期至2019年8月、合计500份;14.一次性末梢采血管(微量),生产厂家:江苏省姜堰市荣飞器械厂、生产批号:200501有效期至2009年1月、合计50人份;15. 一次性使用吸引管,生产厂家:扬州洋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批号:20180502、有效期至2020年5月、合计28支;16. 一次性定量采血管,生产厂家:姜堰市健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批号:140908、有效期至2018年7月、合计1500支;17. 一次性医用橡胶手套,生产厂家:云南晨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批号:20180202有效期至2020年2月、合计22付。以上涉案物品货值金额724.34元。当事人的行为属经营,使用过期、失效医疗器械的行为。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 当事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经营场地证明1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2. 现场检查笔录1份共2页,证明当事人涉嫌经营使用过期、失效医疗器械违法行为的事实存在。 

  4.《询问当事人笔录》1份共5页,证明当事人涉嫌经营使用过期、失效医疗器械违法行为的事实存在。 

  5. 红河华山医院提供的情况说明1份及物资清单1份,证明该医院违法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品种,数量及货值金额共计724.34元的情况。 

  6. 相片8张,证明现场检查的情况。 

  7.原始外包装17份,证明违法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名称、生产厂家、有效期限。 

  根据以上查明的事实,本局于2020年10月29日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个市监处告〔2020〕1-16号,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的要求。 

  本机关认为:当事人的行为 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不得经营、使用未依法注册、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三)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的医疗器械;违法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三)经营、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或者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的。鉴于当事人首次违法,能积极主动配合执法部门并自查自纠,立即停止自己的违法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的规定,予以从轻处罚。本机关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从轻处罚: 

  1、没收经营使用过期、失效医疗器械17个批次:(1).一次性使用真空管(采血),生产厂家:石家庄康卫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批号:161011、有效期至2018年10月、合计95支;(2).一次性使用自动定量静脉采血管,生产厂家:武汉致远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批号:20141203、有效期至2009年2月、合计100支;(3).淋球菌抗原检测试剂盒,生产厂家:艾博生物医药(杭州)有限公司、生产批号:2017040192、40份有效期至2019年3月;生产批号:2018100264、15份有效期至2020年8月、两项合计55份;(4). 一次性使用真空采血管,生产厂家:烟台华正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批号:20180105、有效期至2020年1月、合计46支;(5). 真空采血管,生产厂家:烟台华正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批号:18112305、有效期至2019年11月、合计36支;(6). 一次性使用输液器带针,生产厂家: 江西洪达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生产批号:20180827、有效期至2020年8月、合计15支;(7). 一次性使用鼻氧管,生产厂家:扬州洋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批号:20180112、有效期至2020年1月、合计20支;(8). 医用脱脂棉,生产厂家:昆明康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批号:20160806、有效期至2018年8月、合计50人份;(9). 血糖测试条,生产厂家:艾康生物技术(杭州)有限公司、生产批号:201703085、有效期至2019年3月、合计50人份;(10). 一次性使用采血针,生产厂家:苏州施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批号:01-121119、有效期至2015年11月、合计50人份;(11). 一次性使用采血针,生产厂家:天津华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批号:151006、50人份有效期至2018年9月;生产厂家:苏州施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批号:01-130927、50人份有效期至2016年8月,两项合计100人份;(12). 一次性使用采血针,生产厂家:苏州施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批号:C1465、50人份有效期至 2019年5月,生产批号:C1889、50人份有效期至2019年7月,生产批号:B0787、50人份有效期至2018年6月,三项合计150人份;(13). 一次性使用末梢采血针,生产厂家:天津华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批号:160882、有效期至2019年8月、合计500份;(14).一次性末梢采血管(微量),生产厂家:江苏省姜堰市荣飞器械厂、生产批号:200501有效期至2009年1月、合计50人份;(15). 一次性使用吸引管,生产厂家:扬州洋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批号:20180502、有效期至2020年5月、合计28支;(16). 一次性定量采血管,生产厂家:姜堰市健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批号:140908、有效期至2018年7月、合计1500支;(17). 一次性医用橡胶手套,生产厂家:云南晨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批号:20180202有效期至2020年2月、合计22付;    

  2、罚款20000元上缴国库。     

  当事人应当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每天15:00分以前,如果现金缴纳到个旧市任何银行网点 (收款单位:财政机关:个旧市财政局,预算级次:市级,收款国库:市国库,备注: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金)) 缴纳;如转账缴纳到当事人开户行(收款单位:财政机关:个旧市财政局,预算级次:市级,收款国库:市国库,备注: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账))缴纳,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个旧市人民政府或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在6个月内向个旧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 11月12日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向社会公示本行政处罚决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