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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05734-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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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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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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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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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深入推进《反恐法》宣传进厂矿
为认真贯彻落实《个旧市反恐怖主义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个旧市进一步加强反恐怖宣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个旧市安监局四项举措深入推进《反恐怖主义法》“进厂矿”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机构。我局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局党组成员、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反恐怖主义法》“进厂矿”宣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危化科,负责宣传教育的具体组织实施。
二是将《个旧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开展反恐怖主义法“进厂矿”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个安监〔2018〕29号)及时下发至辖区内的各非煤矿山、选厂、危化、烟花爆竹企业,从提高企业思想站位入手,确保《反恐怖主义法》“进厂矿”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在日常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中,强化《反恐怖主义法》的宣传,将《反恐怖主义法》“进厂矿”工作写入执法文书,向各企业发放反恐宣传卡片,并督导检查各厂矿开展《反恐怖主义法》学习宣传情况。
四是深入企业开展反恐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吴副组长到云南云铝润鑫铝业有限公司开展反恐知识宣讲活动。通过组织公司职工观看反恐宣传片;传达学习《云南省公安机关群众举报暴力恐怖犯罪线索奖励办法》、《红河州公安局关于施行群众举报暴力恐怖、宗教极端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的文件内容;以宣讲的形式要求全厂职工提高“知恐、识恐、防恐、反恐”意识,提高反恐怖防范能力,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创造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