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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05724-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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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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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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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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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对个旧市宏兴矿产品加工厂实施行政处罚举行听证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三条和《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及被处罚人的要求,个旧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定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18年12月20日14:30。
二、听证会地点:个旧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会议室。
三、听证要点:对被处罚人个旧市宏兴矿产品加工厂实施行政处罚的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拟作出的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等。
四、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人4名,其中:主持人1名,听证员2名,书记员1名。主持人由个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理担任、听证员由个旧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矿安科科长林敏和协调科科长柴义凯担任。书记员由个旧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魏瑞丹担任。
五、调查人员:个旧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谭继革、姚航、沈斌、柯湘。
六、当事人:个旧市宏兴矿产品加工厂
七、旁听人员:待定。
八、特邀请个旧市政府法制办1人、个旧市纪委市监察委派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1人对听证会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