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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全生产
  • 索引号
    20240913-205650-697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9-27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应急管理局开展危险化学品储存安全专项检查治理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危险化学品储存安全专项检查治理的通知》要求,深刻汲取黎巴嫩贝鲁特硝酸铵重大爆炸事故教训,确保个旧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市应急局于8月下旬对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经营企业开展危险化学品储存安全专项检查治理。 

  全市现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3户,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有仓储)45户(其中加油站43户、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2户)。   

经过排查,我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经营企业均不涉及氯酸铵、高氯酸钾、高氯酸钠三种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使用。涉及硝酸铵储存使用的企业共3户。通过对该3户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发现:云南锡业矿冶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和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存量小,主要用于实验室的样品分析检测和化验试剂,都实行双人双锁柜内存储管理,日常按照危险化学品“五双”管理要求进行管控;云南安化五八一化工有限公司现存有硝酸铵35吨,该公司为民爆行业企业,主要用途为炸药制造,所涉及的重大危险源也由市工信局予以备案。 

  我局还对危化品储存经营的2户企业进行了检查,该两户所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均在许可范围内,未发现超范围经营硝酸铵、氯酸铵、高氯酸钾、高氯酸钠等特别管控危化品的现象。此次检查,有利于相关企业认真落实危化品储存环节降温、通风、远离火种等措施;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五双”管理要求,做好出入库登记,及时准确掌握危险化学品流向,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