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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化、旅游
  • 索引号
    20240913-204907-399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12-21
  • 时效性
    有效

“1+3+N+1”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模式

  “1+3+N+1”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模式

  “1”是建立健全集中统一的综合监管指挥平台,形成信息汇集,及时研判、综合调度、联合执法、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工作机制;“3”是强化旅游警察、旅游巡回法庭、工商和市场监管局旅游市场执法3支队伍,提高旅游市场执法监管效率;“N”是发挥多个涉旅执法部门的职能作用,共同维护旅游市场秩序;“1”是建立旅游监管履职纪检监察机制,对涉旅部门履职情况进行巡查、巡视,发生重大涉旅事件时,监察部门启动监督、问责程序,依法依纪严格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