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文化、旅游
  • 索引号
    20240913-204804-216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6-29
  • 时效性
    有效

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一、案件名称:腾冲佳缘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个旧旅游服务咨询网点安排不具备领队条件的人员提供领队服务案(滇红个)文综罚字〔2022〕F-000005号 

  二、案件情况:2022年06月16日 16时02分许,个旧市文化和旅游局对位于个旧市五一路4号鑫和都商业中心负一楼“腾冲佳缘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个旧旅游服务咨询网点”进行投诉核查时,我局执法人员现场发现其旅游服务咨询网点安排不具备领队条件的人员提供领队服务。经依法调查查实,腾冲佳缘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个旧旅游服务咨询网点安排不具备领队条件的人员提供领队服务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六条第(二)项规定。 

  四、处罚结果:处予警告,罚款贰仟元整(2000元)的行政处罚。 

  五、处罚单位:个旧市文化和旅游局 

  六、处罚时间: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