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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科技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5829-853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10-30
  • 时效性
    有效

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监督制度

  科技项目是科技计划的载体,项目实施能否成功,将直接影响科技计划目标的实现。因此,树立科技投入的风险意识,适时进行管理监督和考核,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项目进展和实施状况,是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的一个有机和重要的组成部分。

  一、行政监管:科技发展计划科负责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管,形式:(1)与财政部门联合组成的专项资金检查小组。(2)相关处室组成的检查小组。(3)相关处室独立与行业专家组成的检查组。

  监控的具体职能和内容为:对项目的实施情况每年不少于一次进行检查。项目检查以面上检查为主,重点抽查为辅。重点跟踪项目的开发进度和阶段成果情况;监督检查项目资金匹配落实和专项资金经费使用情况;了解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并监督落实相应处理措施。

  二、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专家小组监管。结合科技计划管理体制改革,设立了专家组,在管理上形成了由政府负责宏观目标的决策、政策和措施的制定,领域专家委员会负责咨询、监督和评价,主题专家组负责技术决策和项目管理中心负责过程管理的体制。

  监控的具体职能和内容为:以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的方式承担各类计划项目跟踪管理的日常工作,实施各类计划项目的追踪和绩效考评,跟踪项目进展及经费使用情况,组织专家对项目资助和研究开发情况进行考评,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进行评估,根据项目任务节点的完成情况,提出项目继续执行、调整执行、终止执行的建议。

  三、委托专业管理机构监管。由科技局委托有资格的市科技情报所进行监督管理,管理机构对项目实施负责全过程监督管理,定期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和管理建议。

  监控的具体职能和内容为:以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的方式承担各类计划项目跟踪管理的日常工作,实施各类计划项目的追踪和绩效考评,跟踪项目进展及经费使用情况,组织专家对项目资助和研究开发情况进行考评,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进行评估,根据项目任务节点的完成情况,提出项目继续执行、调整执行、终止执行的建议。

                               个旧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