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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文件及人社信息
  • 索引号
    20240913-205443-902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5-10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个人社发〔2022〕34号

市属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2022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个旧市2022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将《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函〔2022〕55号)和《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红人社发﹝2022﹞49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相关工作提出几点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规范开展职称评审工作

  各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照《个旧市2022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计划》,认真组织实施本市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各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根据计划安排,及时安排布置年度评审工作,至少提前1个月向社会发布职称评审相关工作事宜,并同步抄送市人社局备案。全年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应于 11 月 30 日前完成。

  二、加强职称评审监督管理

  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认真履行审核推荐职责,对申报人员材料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明确推荐意见。各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严格实行会前、会后备案制度,把握评价标准条件,客观公平公正开展评审工作,确保评审质量。

  三、开展网络申报评审试点工作

  按照省、州人社部门安排部署,从2022年起,推广使用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平台,职称证书实行统一编号,启动职称电子证书,开展职称申报信息化试点工作。各评委会组建单位和具有职称考核认定权限单位上报评审(考核认定)结果务必真实准确,确保所生成的职称电子证书准确无误。

 

  附件:1.《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州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红人社发﹝2022﹞49号)

  2.《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函〔2022〕55号)

  3.个旧市2022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计划

 

  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7日



附件【个人社发[2022]34号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