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政策文件及人社信息
  • 索引号
    20240913-205417-795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1-10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流程

  一、培训报名:个旧市范围内有培训意愿的农村转移劳动力(含脱贫劳动力及监测对象)、失业人员、有劳动力残疾人、退役军人、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两后生)、个体工商户用工、民办非企业用工、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等符合培训条件人员到所属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中标培训机构或市人社局报名。

  二、审核申报:由年度内中标培训机构负责开展个人信息登记、审核、培训班申报等工作,做好开班前准备。 

  三、培训学习:培训机构按照职业技能培训培训目录及其他职业培训要求组织开展培训,并接受个旧市人社局动态监管。 

  四、鉴定考试:培训完成后,由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考试鉴定。 

  五、取证:考试鉴定合格后,领取相应的证书;若不合格,不予发放相应证书。 

  咨询电话:0873—2129992 



附件【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技能云南”行动的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