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价格和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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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05308-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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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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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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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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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公示及项目安排情况公示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 2023 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红财农发〔2023〕43号)文件精神,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54万元,按照项目申报审批程序,资金分配及项目实施方案已拟定,现将个旧市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项目安排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54万元。
二、分配原则
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21〕140号)、《红河州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红财农发〔2021〕75号)、《个旧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个财农发〔2021〕59号)规定安排使用资金,经个旧市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研究确定,资金安排用于搬迁个旧市大屯城镇化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原建档立卡搬迁群众水电物管费减免补贴发放,补贴标准按照《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稳得住”工作方案》中的补贴比例进行补助。
三、监督电话
公示责任单位: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
监督电话:0873-2129478
扶贫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热线电话:12317
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5月24日
附件【个旧市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方案.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