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保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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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gjzsthjjgjfj/2025-0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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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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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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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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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关于个旧市沙甸和群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暂存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个旧市沙甸和群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个旧市沙甸和群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暂存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地理坐标:东经103°16'14.605″,北纬23°33'48.687″)位于个旧市沙甸街道冲坡哨工业区,拟在现有厂区中部利用现有闲置厂棚建设一栋一层钢架结构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建筑面积约2800m²,库容8400m³,并配套相应的安全环保和消防设施。我局同意按照《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持续加强废气污染防治,确保无组织排放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定期检查废气处理设施,保证其正常运行,降低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规范废水处理流程,运营期产生的渗滤液经渗滤液收集池收集后,采用人工用桶打捞运至厂内现有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公司现有项目生产,严禁外排,避免对区域地表水环境造成污染。
(三)对产噪设备采取有效降噪措施,在现有厂房隔声降噪、加强保养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设备布局,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3类区标准要求。
(四)强化固体废物分类管理和处置,洗车平台污泥打捞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收集后委托园区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确保各类固废得到妥善处理,处置率达到100%。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报告表》提出的分区防控要求,对危废暂存库进行重点防渗处理,重点防渗区渗透系数须≤10-10cm/s,具体防渗措施按《报告表》要求实施。同时,严格执行地下水和土壤跟踪监测计划,及时掌握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六)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制定环境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并报我局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七)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场地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运输路线,防止噪声扰民;施工固废及时妥善处置,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三、按照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结合《报告表》中的环境监测计划,制定完善的自行监测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主动公开污染源监测等相关信息。
四、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须纳入工程监理内容一并实施,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报告应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依据之一。
五、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若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满五年,该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 “三同时” 制度。项目投入试生产对现有排污许可证进行变更。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自行开展竣工环保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验收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运。
七、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项目区排放源100m内无敏感点。你公司应以书面形式报告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在规划用地时不得规划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
八、请沙甸街道办事处和个旧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强该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