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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环保信息
  • 索引号
    gjzsthjjgjfj/2025-0003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5-0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沙甸和群危废暂存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公示期为:2025年5月7日至5月13日

联系电话:0873-2128820 传真:0873-2122096

通讯地址: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个金路19号市级行政中心6幢4楼407室

邮 编:661000

项目名称

个旧市沙甸和群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暂存库项目

建设地点

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沙甸街道冲坡哨工业区

建设单位名称

个旧市沙甸和群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绿盟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在现有厂区中部利用现有闲置厂棚建设一栋一层钢架结构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建筑面积约2800m2,库容8400m3,并配套相应的安全环保和消防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运营期

(1)废气

项目运营后所产生的主要废气为:暂存库堆存及装卸粉尘、车辆运输扬尘和车辆排放尾气。废气产生量较少,均为无组织排放。

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无组织排放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不会改变周边环境质量现状。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综上所述,项目运营后外排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渗滤液。

渗滤液:经渗滤液收集池收集后采用人工用桶打捞后运至厂内现有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公司现有项目生产,不外排。

项目运营期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产噪设备依托现有,新增设备主要为消防设施,不新增产噪设备,设备噪声经过厂房隔声降噪、加强保养等措施后,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昼间60dB,夜间50dB,且厂界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因此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较大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洗车平台污泥、废包装袋、生活垃圾。洗车平台污泥打捞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收集后,委托园区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均采取了合理可行的处置措施,固废处置率100%,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5)土壤和地下水

项目对于土壤和地下水的环境影响体现在运营期,影响源主要是危废暂存库,影响因子主要是渗滤液,影响方式为垂直入渗。采取分区防控措施,将项目危废暂存库区划为重点防渗区,具体防渗要求为:地面在现有混凝土基础上铺设2mmHDPE防渗膜+抗渗混凝土;墙裙采用混凝土+2mmHDPE防渗膜,墙裙防渗高度均为3.5m;渗滤液收集池池底采用混凝土+2mmHDPE防渗膜+抗渗混凝土,池壁采用混凝土基础防渗+2mmHDPE防渗膜。同时设置地下水和土壤跟踪监测计划,防止或最大限度地减轻项目对土壤和地下水的影响。在项目按照环评提出的防渗要求对相关环节进行防渗的前提下,对土壤和地下水的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建设单位公开承诺书

拟审批意见

拟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