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旧市危险废物填埋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需要开展个旧市危险废物填埋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现将本项目概况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内容等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项目名称
个旧市危险废物填埋场项目
(2)建设地点
红河州个旧市鸡街镇田房村东侧
(3)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要建设废渣填埋场,项目区内建设有填埋库区、检测化验室、固化车间、污水处理站、生活办公区等,以坑埋方式处理经稳定化固化处理后的危险废物。项目所处理的危险废物种类较多,主要是焚烧处置残渣、含铅废物、含砷废物、含镉废物等。项目总占地面积320000m2,安全填埋库区总有效库容808.2万m3,能够满足40年使用,处理危险废物量近期为10万t/a,远期为20万t/a。填埋场建设工程主要由土方清整、围堤、防渗系统、渗滤液收集导排系统、填埋作业系统、雨污分流系统、填埋气体导排系统、环境监测系统、渗滤液调节池、封场覆盖系统等组成。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个旧市和正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楠
联系方式:15974711073
邮箱:279443843@QQ.com
邮编:66100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昆明绿地环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工
联系方式:0871-64578731
邮箱:1225696293@qq.com
邮编:650228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详见本公示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邮件、传真、电话联系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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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旧市危险废物填埋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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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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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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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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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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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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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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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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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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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居住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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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村(居委会)xx村民组(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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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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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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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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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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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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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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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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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路xx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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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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