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
项目已经建设完成,施工期已经结束,根据对项目现场的踏勘及访问,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未收到相关的环保投诉。
二、运营期
废气:(1)喷漆废气:设置1 套“过滤棉+光解装置+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的废气由5m高的排气筒排放;经过处理后的VOCs排放浓度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5 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 2 中Ⅱ时段标准限值的要求,漆雾颗粒物排放浓度可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根据生态环境部《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要求;(2)打磨工序均在封闭的车间的进行,无组织粉尘排放经过车间阻隔后,几乎无外排;综上所述项目排放的废气均能够达标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和环境敏感点影响较小。
废水:项目区设置了1个10m3的化粪池,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个旧市污水管网;洗车区新建一个0.8m3的隔油池,洗车废水先经过隔油+沉淀池处理后,排入个旧市污水管网;项目位于个旧市建设路152号,属于个旧市污水处理厂的纳污范围内,项目产生的废水经过处理满足《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个旧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项目产生的废水可以得到合理处置,周边的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是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噪声值为 70~75dB(A),项目在采取合理布置产噪设备的位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设置减振装置或胶垫等措施处理后,噪声影响得到有效控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固废:项目产生的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原料桶、废旧零件均经暂存后交由供应商定期清运回收再利用;生活垃圾、含油废抹布均经暂存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废刹车油、废防冻液、废机油等危险固废收集后,定期交由云南新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清运处置;综上项目产生固废处理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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