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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环保信息
  • 索引号
    20241008-215955-152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10-31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行政处罚公示3

  标题:红河州金环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案

  当事人:红河州金环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违法情况:2017年8月3日,个旧市环境监察大队及贾沙乡环保办执法人员对贾沙乡民云片区巡查时发现,该公司建设项目规模有重大变动。

  立案调查情况:2017年8月3日立案调查,经查,该公司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且未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处理结果:罚款人民币壹万捌仟壹佰陆拾元整(¥18160.00)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停止建设及生产。

  处罚机构:个旧市环境保护局

  处罚决定书文号:个环罚字〔2017〕14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17年8月7日

  处罚决定生效日期: 201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