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影响主要为施工噪声、扬尘、废气、施工废水、生活污水、进出车辆底部冲洗水、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对外环境的影响,项目在施工期产生的影响都是暂时的,各类污染物的排放量较小,通过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可以将这些影响得以减轻和减免,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二、运营期
废气:根据预测结果,项目最大占标率为无组织NH3,Pmax为1.74%,占标率小于1%,项目大气环境评价等级为二级。项目厂界NH3和H2S无组织排放均可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 3 要求;通过采取日产日清等措施后,项目内垃圾桶、卫生间产生的恶臭可以得到很好的控制,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带病原微生物的气溶胶经空气消毒机消毒后对环境影响较小;地下车库设置机械排风系统,风井配合周边景观进行设计,汽车尾气和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检验废气产生量很小且较为分散,实验台配通风柜,集中于一根专用竖井于屋顶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可实现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废水:本项目采用雨水、非病区污水、病区污水分流制排水。非病区污水(食堂含油污水、月子中心康养楼污水)经隔油池、3#化粪池处理后单独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非感染科门诊及住院病房废水排入1#化粪池,检验科、口腔科产生的医疗废水经科室酸碱中和预处理后进入1#化粪池,感染科门诊废水进入2#化粪池处理后进入预消毒池,1#化粪池出水与预消毒池出水汇合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项目产生的污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 2中预处理标准后,由DW001排口排入项目北侧323国道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鸡街镇污水处理厂。
噪声:通过合理设置采取水体、建筑隔音降噪、绿化围挡等措施,厂界噪声可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2类标准,项目厂界噪声对外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固体废弃物: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医疗固废由各科室专用容器收集后,密封暂存于医疗固废暂存间,最终交由红河州现代德远环境保护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化粪池、污水处理站污泥全部集中收集至污泥消毒池,经脱水、消毒处理后交由红河州现代德远环境保护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废弃组织器官经收集后暂存于医院内设置的专用冰柜中,定期交由当地殡仪馆焚烧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食堂泔水及隔油池废油脂经收集后按农业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置。项目产生固废均能得到合理处置,处置率100%。
环境风险: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本项目涉及的主要风险物质是二氧化氯、漂白粉、氧气、柴油、氢氧化钠、氯化钠,经计算可知,项目Q值<1,判定本项目评价工作等级为简单分析。项目风险类型为危险物质泄漏、以及火灾、爆炸等引发的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项目在设计过程中充分考虑了防渗措施及设施,同时,设计及施工过程将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进行。在建成后,项目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降低风险的规章制度,在管理、控制及监督、生产和维护方面有成熟的降低事故风险的经验和措施,项目环境风险在可防控范围内,项目环境风险影响较小。
地下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附录A,本项目属于Ⅳ类建设项目”,故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土壤: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中附录A,本项目属于Ⅳ类建设项目,Ⅳ类建设项目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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