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在收集点出现破损电池电解液泄露时,应将破损电池和电解液置于密封的有盖耐酸容器中再上车运输;
(2)在厂内卸货、搬运过程中出现破损电池电解液泄漏时应及时将破损电池和电解液置于密封有盖耐酸容器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
(3)危废暂存间的废物不应在厂内长期贮存,应每天和收集的废铅酸蓄电池一起交由下游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
(4)厂房除进出口外进行全封闭,不收集电池极板裸露的废铅酸蓄电池;
(5)发生事故泄漏时及时将电解液收集至塑料桶密封,以削减硫酸雾源强。
2、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废铅酸蓄电池的装卸、贮存过程中,电池均包装完好,装卸过程中轻拿轻放,防止可能产生的电解液泄漏。
(2)项目废铅酸蓄电池贮存区、废铅酸蓄电池装卸区、导流沟等区域做重点防渗处理,仓库地面和裙脚采用硬化+2布5涂处理(地面粘附2层玻璃纤维布,同时涂刷5次乙烯基酯树脂)的方式进行防腐防渗。
(3)发生电解液泄漏事故,电解液引入事故池收集进行石灰中和,同时按程序报告,停止生产,进行止漏并对中和渣进行清理。泄漏的废酸液和中和渣因含铅,应妥善收集后安全运至运送至云南振兴集团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发生风险事故时,应根据事故大小,启动应急救援方案。
3、噪声防治措施
(1)选择低噪声和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设备。
(2)加强日常管理。
4、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
项目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09)、《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保部2016年第82号公告)等相关要求,对租用的仓库进行设施改造,使其满足危险废物暂存设施的建设要求。
项目废铅酸蓄电池电池回收过程中,不得擅自拆解、破碎、丢弃废铅酸蓄电池,如废旧铅酸蓄电池有电解液渗漏的,渗漏的电解液贮存在专用具盖密封耐酸容器中,及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不得随意倾倒、丢弃废旧铅酸蓄电池中的电解液。项目产生的废劳保用品作为危废处理,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产生的职工生活垃圾纳入工业园区垃圾清运系统处理。
5、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应该与项目区的建设项目主体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6、项目若存在重大变更和调整,应重新环评、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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