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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环保信息
  • 索引号
    20240913-205305-526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5-1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红河州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期为:2021514日至520日。

联系电话:0873-2128820

通讯地址: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市政府行政中心6幢4楼

   编:661000

项目名称

纤维水泥制品整体搬迁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

个旧市鸡街镇老虎山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

个旧市云一龙建材厂

环评文件类型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国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石棉水泥制品制造,项目拟从个旧市沙甸冲坡哨工业园区整体搬迁至个旧市鸡街镇老虎山工业园区,迁建后占地面积1065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现状建设用地,建设1条纤维水泥波瓦生产线,年产250万张纤维水泥波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建设期

1)废气

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为施工扬尘、机械尾气和焊接烟尘,施工扬尘主要经洒水降尘、物料覆盖等措施削减后可做到达标排放;机械尾气和焊接烟尘产生量较小,经大气扩散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洗手污水和机械设备冲洗污水,废水产生量较小,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用于项目区洒水抑尘,不外排;雨天地表径流经沉砂池沉淀后排至项目区外的雨水沟渠。项目施工期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

3噪声

施工噪声主要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和午休时段不施工)等方式减小影响,项目施工期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很小。

4固废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筑垃圾中可回收的外售,不可回收的全部用于项目区场地硬化;土石方清运至当地住建部门指定堆放点。施工期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处置率100%,对环境影响较小。

2、运营期

项目运营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对空气、水、声、固废的影响。

1废气

项目雷蒙磨机粉尘经一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经估算,雷蒙磨机粉尘有组织排放可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水泥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颗粒物排放浓度≤20mg/m3)要求;水泥筒仓仓顶粉尘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筒仓顶端排气口高度为17m,石料堆放及上料过程粉尘呈无组织排放,经估算,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可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规定的无组织排放限值:颗粒物差值≤0.5mg/m3。项目运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不会造成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超标,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项目废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2

项目实施雨污分流排水体制,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排入厂区西侧排水沟;生产废水经生产车间设置的生产废水收集池收集后由抽水泵泵入回水罐,经回水罐沉淀后直接进入配料搅拌环节循环利用,不外排;食堂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余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污水暂存池暂存,非雨天用于项目区绿化施肥,不外排。项目废水对地表水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3噪声

通过采取措施和距离衰减后,项目昼夜间厂界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且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经距离衰减后,项目噪声对外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的声环境功能。

4固废

项目生活垃圾经密闭式垃圾收集桶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食堂泔水与隔油池废油脂经泔水收集桶统一收集后按农业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置;边角料经收集后回用于搅料环节,作为生产原料使用;纤维水泥波瓦残次品堆放于残次品临时堆场,达一定量后与石粉一起经雷蒙磨机研磨后返回生产;废弃包装袋经统一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站;回水罐底泥定期清掏后回用于生产;脉冲布袋除尘器收尘收集后投入石粉仓返回生产;废机油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固废及危废处置率达100%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拟审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