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环境影响为危险废物贮存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及固体废物等。
(一)大气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
施工期:施工过程中使用商品混凝土,不得现场拌合,洒水降尘;在施工区域设置高度2.5米以上的围挡,进行围护施工,减小施工区域的风强,采取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轻微。
运营期:产生的贮存废气(非甲烷总烃、恶臭)由集气罩,负压风机收集后进入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0m高的排气筒外排,经核算处理后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
(二)水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
施工期:施工废水依托公司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不外排;
运营期:正常情况下产生的渗滤液和非正常情况下产生的消防事故废水,依托公司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不外排。
(三)声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
施工期:严格按照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进行施工时间、施工噪声的控制,以减少工程建设施工对周边造成的声环境影响;
运营期:选择先进的低噪设备和机泵;对设备底座进行加固,在产噪设备的基座与地板连接处安装减振装置。
(四)固体废物影响及治理措施
施工期:建筑垃圾严格按照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至合法的建筑垃圾处置场,禁止随意倾倒。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到公司厂区指定的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集中处;
运营期:产生的沾染物和活性炭吸附产生的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到本项目相应区域贮存,依托公司现有项目处理。
采取以上措施后,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建设运营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在可承受范围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