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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05211-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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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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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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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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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公示期为:2022年6月1日至6月9日
联系电话:0873-2128820 传真:0873-2122096
通讯地址:个旧市个金路19号市级行政中心6幢4楼407室
邮 编:661000
项目名称 |
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2kt吨镍基正极材料项目锅炉技改工程 |
建设地点 |
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厂内 |
建设单位 |
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河北风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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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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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位于个旧市八号洞(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厂内),中心坐标为东经103°9′4.138″、北纬23°24′26.353″。总用地面积130平方米,项目仅涉及锅炉技改,投资80万元对现有2000吨/年锂离子电池镍基系列正极材料技术改造项目中二级三效蒸发器的热源设备1t/h锅炉进行改建,拆除现有的一台1t/h卧式锅炉,更换为2t/h×4台(三用一备)生物质蒸汽发生器,形成6t/h的蒸汽供应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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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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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 本项目生物质蒸汽发生器使用燃料为生物质颗粒,燃烧产生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废气经冷却预处理后通过除尘效率99%布袋除尘器处理,净化后的废气经过35m高排气筒排放。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的浓度分别为0.81mg/m3、27.24mg/m3、163.46mg/m3,可以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相关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二氧化硫、NOx、颗粒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50mg/m3、300mg/m3、300mg/m3的要求。 废水 本项目废水为去离子水站产生浓水和生物质蒸汽发生器定期排水。去离子水站产生产生浓水387m3/a(1.29m3/d),生物质蒸汽发生器定期排污水为108m3/a(0.36m3/d),排入原项目生产废水处理车间处理。 噪声 为确保场界噪声稳定达标,提出如下要求: (1)设备选型时选择噪声产生量较小的设备; (2)高噪声设备底部安装减振垫; (3)不定期进行设备保养和维修,避免产生非正常的运行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降噪措施之后,项目场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项目区声环境影响较小。 一般工业固废 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布袋除尘器收尘灰、生物质燃烧灰渣,统一收集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本项目一般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措施是可行的,对环境影响较小。 危险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机油,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l8597-2001)及其他危险废物的相关规定进行分类收集。收集后暂存于原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处置。企业严格按照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明确危险废物处理去向,严禁混入一般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 地下水、土壤 企业已建成多年,建设单位厂区内其他区域已落实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依托原厂锅炉房,拆除原1t/h锅炉,新增生物质蒸汽发生器,并且锅炉房已落实相应的防渗措施,正常生产过程中或事故发生时,均可以有效防止对土壤、地下水的污染;设备日常运行维护产生的废机油依托原厂已建设完善的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同时企业应加强日常管理,完善管理制度,定期对防护措施进行维护,定期巡逻并做好台账管理,不会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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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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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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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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