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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环保信息
  • 索引号
    20240913-205146-431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1-08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州人民政府:

  按照《红河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和验收销号工作方案的通知》(红督字〔2021〕97号)要求,现将个旧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中已完成整改问题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

  云南省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盲目乐观,部分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下降。云南省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盲目乐观,建筑施工扬尘管控宽松、秸秆焚烧控制不力、餐饮油烟治理不全面等问题突出。

  二、整改情况

  为加快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通过对每个问题逐项研究,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制定印发了《中共个旧市委办公室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个旧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和〈个旧市关于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个办通〔2021〕59号),对每项问题整改实行清单化管理,明确整改目标和责任单位、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限,对问题分项制定出细化整改措施。同时完善督导检查跟踪机制,由市委办、市政府办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采取专项督察或明察暗访等方式跟进问题整改进展和完成情况。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加强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整治。对辖区内在建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行清单化管理,针对施工扬尘“六个百分百”工作,采取专项检查、定期巡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通过对现场扬尘情况、降尘措施落实情况和资料台账收集情况进行检查。

  (二)加大秸秆综合利用率。积极推广秸秆粉碎还田、翻压还田等技术,实现秸秆肥料化利用;以“粮改饲”为主要方式,通过推行粮改饲种植结构调整,扩大养殖规模,把部分秸秆处理成青贮饲料等方式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完成2021年度秸秆资源台账调查,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9.3%。2022年上半年,秸秆产生量1.28万吨,利用量1.15万吨,综合利用率90%。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建设以奶牛标准化小区、生产基地、规模化饲养场为基础,重点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成立秸秆青贮公司个旧市沙甸精诚饲料有限公司,因地制宜推进秸秆饲料商品化、产业化发展,截至2022年8月,个旧市金诚饲料有限公司共收购加工青储饲料2000吨,销售1500吨。

  (三)强化秸秆焚烧管控。2022年出动执法人员60余人次巡查,在鸡街、大屯、沙甸、锡城4个重点乡镇、街道,组织开展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累计发现44起农作物秸秆地草焚烧行为并进行宣传、教育、劝阻、处置。(四)加大城市油烟整治力度。已制定出台《个旧市城市油烟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加强餐饮业监管力度,进行常态化巡查,督促城区餐饮业经营户定期对油烟净化装置进行清洗和维护,并做好记录台账。

  (五)加强环境空气质量预警预报。依托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实时开展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状况适时启动联防联治响应机制,2022年以来发布环境空气质量预警函、限产减排、停产通知、联防联治工作要求文件22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信息、通报14份。2022年1-10月,个旧市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8.0%。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履职尽责,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增强个旧市生态环境安全的危机感和紧迫感,以铁腕治污的实际行动落实“四个意识”“两个维护”,始终把环境问题治理挺在发展前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二)压实责任,强化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认真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逐级传导压力,层层抓好反馈问题的整改。坚持目标导向,全力推进问题整改,在抓整改的同时,举一反三、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问题“症结”。

  (三)强化监管执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坚持以人为本,标本兼治,始终将人民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整治放在首位,通过不断加强和规范环境安全监督管理,强化环境日常监管执法,严肃查处影响群众健康和环境安全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构建好个旧市生态环境安全管控的长效机制。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