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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05159-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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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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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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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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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州人民政府:
按照《红河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和验收销号工作方案的通知》(红督字〔2021〕97号)要求,现将个旧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中已完成整改问题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
部分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风险管控不到位。全省有608个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部分点位风险管控不到位。个旧市八抱树片区虽完成冶炼企业厂区外废渣堆存点整治,但冶炼企业厂区内仍有大量废渣露天堆存,地面未硬化、雨水导排沟设置不合理等问题依然存在。云锡集团下属化工公司冶炼废渣堆场、老厂分矿小凹塘尾矿库均未建设渗滤液收集处理设施,黄茅山排土场至今未开展环境治理。
二、整改情况
为加快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通过对每个问题逐项研究,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制定印发了《中共个旧市委办公室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个旧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和〈个旧市关于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个办通〔2021〕59号),对每项问题整改实行清单化管理,明确整改目标和责任单位、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限,对问题分项制定出细化整改措施。同时完善督导检查跟踪机制,由市委办、市政府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采取专项督察或明察暗访等方式跟进问题整改进展和完成情况。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是针对个旧市64堆2700余万吨历史遗留冶炼废渣,个旧市已制定“一点一策”方案,并完成整治。
二是通过对个旧市鸡街镇八抱树片区企业进行排查,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针对片区6家在产企业印发了《个旧市环境保护督察问题专项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6家在产企业按要求制定方案,在厂内建设符合规范要求的工业固废堆存场所,开展雨污分流自查整改。目前6家企业已上报自查情况报告及整改方案,涉及工程建设整改问题的企业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相应问题已完成整改。同时,针对该片区个旧市恒瑞工贸公司早年生产遗留的冶炼废渣,通过争取资金开展清运填埋处置,截至2022年9月底已清运完毕,实际清运量8.5万吨。
三是云锡公司编制完成云锡集团下属化工公司冶炼废渣堆场、老厂分矿小凹塘尾矿库渗滤液收集设施整改方案编制。化工公司冶炼废渣堆场风险管控主体工程及后续覆土绿化工程已完工,建设完成截排水沟及1个30m3渗滤液收集池,有效管控环境风险隐患。小凹塘尾矿库渗滤液收集设施,已完成150m3储存池和50m3收集池、导流盲沟建设,并完成了150m3储存池的防渗和池边护栏以及人行踏步的浇灌工作,按要求设置完成小凹塘尾矿库地下水质监测井,各项整改问题已完成。
四是2021年4月,云锡老厂分公司完成采取遮阴网全覆盖的临时防尘措施,对排土场边坡进行覆盖,同时加大日常洒水降尘。2021年11月,公司开始实施排土场整治主体工程,工程设计清出石渣量36.04万方,至工程完工,实际清运石渣量30.60万方48.32万吨,2022年1月同步完成排土场上游、侧面、下游地下水监测井建设,后续绿化工程已初见成效。
五是市生态环境部门持续加强个旧市生态环境隐患排查,2021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640人次,立案查处45件环境违法行为案件。2022年至今出动执法人员1105人次,立案调查涉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违法行为案件10件,累计处罚金额132万元。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履职尽责,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增强个旧市生态环境安全的危机感和紧迫感,以铁腕治污的实际行动落实“四个意识”“两个维护”,始终把环境问题治理挺在发展前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二)压实责任,强化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认真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逐级传导压力,层层抓好反馈问题的整改。坚持目标导向,全力推进问题整改,在抓整改的同时,举一反三、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问题“症结”。
(三)强化监管执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坚持以人为本,标本兼治,始终将人民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整治放在首位,通过不断加强和规范环境安全监督管理,强化环境日常监管执法,严肃查处影响群众健康和环境安全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构建好个旧市生态环境安全管控的长效机制。
个旧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