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13-205142-334
-
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3-01-31
-
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X2YN202104190015号转办投诉问题办理及整改情况报告
2021年4月20日,个旧市收到红督转〔2021〕43号文件交办的X2YN202104190015投诉问题。投诉人反映内容:红河州个旧市圣比和实业公司(个旧市八号洞通往老阴山县道旁)使用锂、钴废料提炼金属产生大量有毒烟气,并将含硫酸、双氧水、氨水的工业废水通过排水沟直排地下管网后进入乍甸河。
一、办理情况
(一)现场核实情况
2021年4月20日,个旧市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印发《转办件办理交办单》,由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锡城街道、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反映举报的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问题开展现场调查核实。核实情况如下:
1.企业基本情况。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0月,位于个旧市八号洞拉车坡,法人代表:张平伟。生产能力:年产钴酸锂800吨、镍基系列正极材料(三元)5000吨、磷酸铁锂1000吨。
2.企业备案情况。该企业始建于2002年,先后进行了3次改扩建,立项批复分别为:2002年国家计委以计高技〔2002〕1884号文,批准建设钴酸锂示范试生产线,设计产能800吨;个旧市经济局以个经济〔2010〕46号文,批准2000吨/年锂离子电池镍基系列正极材料技术改造;个旧市发改局以个发改产业备案〔2011〕2号文,批准2000吨/年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线;个旧市工信局以个工商信备〔2019〕41号文,批准年处理2000吨金属量锂离子电池废旧电极材料的生产线和年产5000吨三元材料前驱体生产线。
3.企业环保手续情况。2002年12月云南省环境保护局审批意见同意800吨/年钴酸锂生产线项目建设。2011年4月红河州环境保护局以《红河州环境保护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红环试许准〔2011〕18号)准予项目试生产许可。2011年5月红河州环境保护局以《红河州环境保护局准该项目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红环验许〔2011〕12号)准予验收许可;2010年5月红河州环保局批复同意年产2000吨镍基生产线技改项目建设(红环许准〔2010〕88号),2014年6月红河州环保局同意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红环验〔2014〕23号);2011年4月红河州环保局批复同意新建2000吨/年动力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产业化项目建设(红环许准红环验〔2011〕46号)。2018年2月完成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2020年9月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批复同意废旧锂离子动力电池电极材料高效资源化技术改造项目建设(红环审〔2020〕101号)。
4.前期投诉处理情况。2020年12月3日以来,个旧市污水处理厂(红河州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个旧分公司)多次向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报告其进水水质出现异常白色,异常时段主要出现于凌晨,并伴有刺激性气味。接报后,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组织对片区深入开展走访排查。于2021年1月23日,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发现,该公司液相合成车间旁灰色管道涌出白色液体,并伴有刺鼻气味,白色液体通过厂区雨水收集沟流向厂外沟渠。经调查询问核实,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排放白色液体主要来自生产去离子水后产生的浓水以及车间内地面冲洗水、漏液等废水,废水经液相车间罐体收集后,通过灰色管道排放至厂区雨水收集沟,再流到厂外公路沟渠汇入城市管网,最终进入个旧市污水处理厂。对该白色液体取样监测结果显示,氨氮、镍、硫酸盐、锰均分别超过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规定限值。1月23日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对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生产废水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2021年7月8日,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对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红个环罚字〔2021〕6号),给予公司罚款人民币30万元的行政处罚。2022年11月,公司罚款缴纳完毕。
5.中央环保督察期间投诉问题核查情况。2021年4月20日,个旧市组织相关部门再次对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联合开展现场核查,经核实:一是生产废气排放情况。厂区共有废气排放口14个,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有害气体(硫酸雾)经洗涤塔处理后排放。现场检查时,有2个双推板循环炉排放废气,其余排气筒无废气排放。双推板循环炉主要以四氧化三钴、碳酸锂为原料,混合后入炉烧结产出钴酸锂,产生二氧化碳气体。经对2个双推板循环炉排放废气进行监测,烟气量仅为294mg/m3、333mg/m3,监测结果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砷无标准限值),颗粒物、二氧化硫、铅、镉等污染物均未超过限值。使用锂、钴废料提炼金属产生大量有毒烟气,反映情况不属实;二是厂区物料堆存情况。厂区部分物料堆放不规范,仅以吨袋包装简单覆盖堆放于厂区道路,存在雨水淋溶和地表水冲刷对环境造成影响的隐患;三是生产废水排放情况。企业生产废水包括母液和洗水,项目环评批复要求:母液经汽提脱氨,送金属回收系统去除重金属后添加少量硫酸,采用MVR工艺蒸发结晶硫酸钠,冷凝水通过去离子回用;洗水经膜浓缩系统处理后回用。4月20日现场核查,雨水沟中残留废水,对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厂区大门内雨水沟、厂区大门外沟内、生产区旁雨水沟内、厂区内绿化带管子取样监测结果显示:pH、化学需氧量、氨氮、硫酸盐、砷、镉、铅、镉、铬、铜、锌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GB/T31962-2015)B级标准限值,厂区内绿化带管子镍超标4.46倍、锰超标0.18倍;厂区大门内雨水沟镍超标1.70倍;厂区大门外沟内镍超标2.54倍;生产区旁雨水沟内化学需氧量超标0.44倍;镍超标1.65倍。部分物料露天堆放于厂内道路。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二)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铁铝渣、铜渣等物料堆存不规范;沿雨水沟排入市政管网的废水污染物排放浓度超过国家排放标准。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于2021年4月20日对公司上述2个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2021年7月8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红个环罚字〔2021〕33号),分别对物料堆存不规范、废水排放超标违法行为各处11万人民币罚款,总计罚款22万元。经公司提起行政复议,2021年10月13日,红河州人民政府出具《行政复议决定书》(红政行复决字〔2021〕30号),对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红个环罚字〔2021〕33号决定书中关于“对公司沿雨水沟排入市政管网的废水污染物排放浓度超过国家排放标准违法行为处1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予以撤销。2021年11月,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对公司“铁铝渣、铜渣等物料堆存不规范”违法行为11万元罚款缴纳完毕。
二、整改工作情况和结论
个旧市制定了《中共个旧市委办公室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个旧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和〈个旧市关于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个办通〔2021〕59号),积极督促企业按照方案措施进行问题整改。目前,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一是已新改造1个物料中转仓库,将铁铝渣、铜渣等物料堆存于中转仓库内,厂区内物料已规范堆存。二是公司新建1个320m3初期雨水收集池,更换设置阀门实现雨污分流。三是投资1234.91万元建设完成1套废水处理设施,废水经处理后不排入外环境,同时对厂区整体环境进行了全面自查整改。四是后续开展群众满意度走访调查,主要针对锡城街道鄢棚居委会居民采取现场发放调查问卷方式征询群众意见,经对35名居民群众进行问卷调查,群众满意率100%。
另外按照《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红河州关于省委、省政府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方案〉的通知》(红办发〔2022〕1号)要求,个旧市积极督促企业针对“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废气喷淋处理系统的在线监测设备还未安装。排污许可证未完成办理”问题进行整改。目前,一是圣比和公司原有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生产线主要为800t/a钴酸锂、2000t/a磷酸铁锂,2000t/a锂离子电池镍基系列正极材料,属于“电子专用材料制造”行业,根据排污许可证有关要求,企业于2020年7月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进行了排污登记,2022年1月取得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核发的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号:91532501731208737X001W,有效期为2022年1月至 2027年1月。2022年由于公司生产设施进行调整及废气排放方式发生变化,公司于2022年11月按要求重新申领取得排污许可证,对相应内容进行了变更。公司“排污许可证未完成办理”的问题已完成整改。二是按照个旧市整改工作方案中关于“深入论证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安装废气喷淋处理系统在线监测的必要性”有关要求,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按程序向省、州生态环境部门请示关于圣比和公司废气喷淋处理系统安装在线监测设备有关事项,并获得《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废气喷淋处理系统安装在线监测设备有关事项的复函》(云环办函〔2022〕71号)及《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废气喷淋处理系统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的复函》(〔2022〕-1)。按照省、州相关要求,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于2022年10月向个旧市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下发了关于做好废气喷淋处理系统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的有关通知,督促企业按照省、州要求及时完成排口在线监测设备安装、联网、验收等整改工作。根据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公司及时采购在线监测设备,完成氨气在线监测设施安装,并于2022年11月联入云南省重点污染源信息平台。后续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监控中心要求,于2022年12月增设“温度、压力、流速、湿度、氧含量”等辅助因子并完成联网工作。公司“废气喷淋处理系统的在线监测设备还未安装”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综上,该信访投诉件已办理完成,相关问题已整改到位,并获得周边群众认可。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履职尽责,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增强个旧市生态环境安全的危机感和紧迫感,以铁腕治污的实际行动落实“四个意识”“两个维护”,始终把环境问题治理挺在发展前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二)压实责任,强化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认真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逐级传导压力,层层抓好反馈问题的整改。坚持目标导向,全力推进问题整改,在抓整改的同时,举一反三、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问题“症结”。
(三)强化监管执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坚持以人为本,标本兼治,始终将人民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整治放在首位,通过不断加强和规范环境安全监督管理,强化环境日常监管执法,严肃查处影响群众健康和环境安全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构建好个旧市生态环境安全管控的长效机制。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