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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环保信息
  • 索引号
    20240913-205051-404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1-2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3年我局围绕《个旧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个发〔2022〕6号)开展法治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大一次会议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市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着力破解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领域突出问题和矛盾,为推进个旧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创建建法治建设示范市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按中共个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的通知》(〔2023〕—34)要求,总结上报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健全完善法治建设体制和工作机制。因岗位变动,调整了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制定了《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积极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党组年度工作要点,组织开展各项相关工作;将法治建设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责任到人,确保法治建设工作落实到位,利用6.5环境宣传日、12.4宪法宣传日等法定宣传日,推动法律宣传“六进”,营造良好氛围,指导全市辖区范围内企业认真学习宪法、环保法律法规,推动环境治理制度化。 

  (二)健全党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制定印发《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议事规则(暂行)》和《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一把手“六个不直接分管”和“四个亲自”制度》,“三重一大”事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5000元以上大额资金使用)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研究“三重一大”有关问题时召开局党组会议或者局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一把手不首先表态或个人定调。会上由办公室提交议题申报表,参会人员逐一先行发表明确意见和观点,阐明依据和理由,一把手在综合各方面情况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意见,经过会议讨论后做出决策。必要时在会议上实行表决制,局办公室按照要求做好记录,确保民主集中制得到有效贯彻。2023年以来,针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大额资金(5000元以上)拨付等重大事项均通过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2023年1至7月聘请了李凌律师事务所的三位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2023年8月与上海锦天城(昆明)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律所指派了熟悉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政策的专职律师为法律顾问,负责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全过程法制咨询、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法制培训、行政执法工作审核等工作,以提高行政执法质量。2023年8月至12月,法律顾问提出法律意见书6份,参予行政诉讼法1件。 

  (三)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一是落实普法责任。制定了《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方案》、《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2023年普法工作计划》、《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为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社区等赠送《中国环境报》,鼓励乡镇、企业订阅《中国环境报》,及时掌握生态环境方面的信息。组织和参与6.5世界环境日、低碳宣传日、生物多样性宣传等公众宣传活动8次;开展法制大讲堂1次,组织员工线上学法3次,制定了;制定了;结合6.5世界环境日,邀请法律顾问组织个旧市辖区内工业企业环保负责人参加普法宣传培训。面向个旧市中小学开展六五环境日主题绘画大赛,共征集到幼儿园、小学、中学共36家单位200件作品,筛选出113幅进行集中展示。二是推进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及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新固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共5次,利用“学习强国”“信用中国”等在线学习平台开展学法活动,不断提升领导班子业务素质能力,不断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三是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法治文化建设纳入部门单位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并开展相应工作,积极开展领导班子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履职、依法办事,公正司法、文明执法;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增强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率≥95%;持续开展全员诚信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诚信理念、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等工作。12月结合宪法宣传周活动,组织局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监测站站长、副站长进行了宪法宣誓活动,强化了公职人员依法执政理念,增强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四是建立落实了学法制度,建立了领导干任前考试制度,用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加强理论学习解读的对法治建设督察考核中及2023年法治建设成效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未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向市委依法治市办报送信息10篇次,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专题培训的。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清单的、梳理保留证明事项清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023年我分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7起,按要求公示率达100%;配合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次,参加执法大练兵案卷评查,评查结果均为优秀;落实了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7起案件均按自由裁量权计算处罚金额;依法执行两法衔接制度,7起案件均录入“两法衔接”平台。工作发现线索及时与公安对接,2023年发现涉嫌刑事犯罪线索2件,已移交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已立案。2023年我局有行政复议3件,经州司法局审核,3件行政处罚事实清楚、行政程序合法、法律适用选用合适,因使用自由裁量权后处罚金额过大,州司法局维持一件,变更处罚金额1件,撤销1件。我局尊重并执行生效行政复议决定。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发展和保护的任务依然艰巨。个旧市作为老工业城市,历史遗留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累积的污染问题较多,经济社会发展与有限的环境容量之间的矛盾突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压力巨大。 

  (二)执法力量仍然薄弱。我局现场执法人员仅18人。其中9人是2022年通过公开遴选及公务员招录新进。且专业人数较少,从事生态环境执法工作5年以上的仅有4人,执法力量衔接出现断档,执法中坚力量不足。执法方式不够丰富,科技手段运用成果不明显,非现场执法能力和辅助执法机制有待完善。  

  (三)执法保障不足。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指导标准(2020年版)》中县级对应的执法执勤专用车辆为3辆,但实际配备仅有1辆,既制约了现场执法检查效率,同时也不能满足应急处置能力。 

  (四)管理制度规范化有所欠缺。正面清单差别化动态管理未完全落实,目前仅有1家正面清单企业;专案查办制度尚未完全形成,跨部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联动机制不够多,主要依托市场领域双随机开展联动,“两法衔接”工作机制欠缺。 

  三、2023 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党组主要研究讨论工作,2023年召开了8次党组会议,其中两次听取了法治建设工作汇报,6次对涉及法制建设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组织了8次理论中心组学习,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2023新年贺词、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在全国首个全国生态日的重要讲话等相关的重要指示和精神,及时传达部署了中央、省、州、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精神。通过三会一课,进行了法制宣讲、学习。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按要求开展述法,局长述法报告按时上报市依法治市办,局属事业单位法人围绕2023年依法治市工作进行了述法,形成述法报告交局里。 

  (三)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督促办理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积极参与人民法院行政案件协调撤诉工作情况。2023年有一件行政诉讼,我局分管副局长受局长委托做为单位负责人应诉。收到检察建议1条,召开了专题会议,已按要求回复。 

  2023年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未因法治建设工作不力被约谈。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州、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尽力克服存在的种种困难,切实转变思想作风,狠下功夫,在不断提高现有工作的前提下,加强完善不足方面的内容,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不断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充分发挥好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作用,协调解决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全面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构建生态保护信息化监管体系。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从严从实抓好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重点抓好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2020年长江经济带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全面压实整改责任,加快项目谋划与建设,补齐治污设施短板,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 

  (二)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转变思想作风。在思想上树立担当意识,工作方式化被动为主动,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式,提前谋划,加强统筹协调能力,不断增强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过硬的工作作风切实提升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水平。 

  (三)加强干部职工业务知识学习,避免本领恐慌重视业务知识的学习,会上学习会下交流,利用线上及线下培训相结合,围绕本职工作的重点,不断夯实生态环境领域理论知识的学习,注重将理论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四)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内部管理通过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更好地促进内部管理有章可循,规范有序;注重制度的常态化及长效性,坚持以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狠抓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积极探索“局队站合一”的执法方式,“以老带新”激发执法人员的工作动力及本领,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助力执法工作再创辉煌。 

  五、其他需报告事项 

  无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