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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环保信息
  • 索引号
    20240913-205045-199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3-01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卡房镇矿山遗留废石综合利用及生态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2018年12月29日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实施)中的相关规定,目前已完成了《个旧市卡房镇矿山遗留废石综合利用及生态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我公司公开环评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请广大群众积极提出宝贵意见!

  1、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 

  公众如需要查阅环评报告书简本或其他进一步资料,可以致电、致函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要,查阅有效期为本次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网络连接。 

  公参表及征求意见稿下载链接为: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PyaoNk6N5runINRdeBfaog 提取码:2xne 

  公众如需查阅纸质版报告书,可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查阅。 

  2、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云南中凯鑫盛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紫竹苑30-2-501 

  联 系 人:杨工 

  联系电话:18394161219 

  电子邮件:1937502396@qq.com 

  3、承担本项目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昆明博安环环境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联系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昆明片区海乐世界2座11楼1111-1113号 

  联系人:冯总 

  联系电话:13808734355 

  电子邮件:517197250@qq.com。 

  4、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项目所在地周围的民众和团体。 

  5、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提交E-mail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邮箱:517197250@qq.com,在本次公示期间,公众均可向我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或建议。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24年3月1日~2024年3月14日。 

  云南中凯鑫盛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