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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环保信息
  • 索引号
    20240913-205055-373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2-0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关于个旧市城矿再生资源回收厂废旧铅蓄电池收储仓库建设项目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个环复〔2024〕6号)

个旧市城矿再生资源回收厂:

  贵公司报批的《个旧市城矿再生资源回收厂废旧铅蓄电池收储仓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310-532501-04-01-290926)位于个旧市沙甸街道冲坡哨工业园区,地理坐标(东经:103°15'46.952″,北纬:23°34'4.948″)。用地面积666.67m2,主要建设内容有:项目占地约666.67m2,建筑面积360m2,主要建设年出入库10万吨的废旧铅蓄电池集中收储仓库。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1万元,已取得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我局同意按照《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定期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杜绝非正常排放的情况发生。破损电池产生的硫酸雾经酸雾吸收塔净化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项目无组织厂界落地浓度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标准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规范设置项目区雨污分流系统,严格落实雨污水的收集、处理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污水依托创源公司已建隔油池及化粪池处理后汇入创源公司污水处理系统并回用,不外排。初期雨水汇入创源公司雨水系统进行初期雨水的收集及使用。 

  (三)加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固废要分类收集、分别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建设规范的危废暂存间,做好危废暂存间等重点防渗区域的防腐防渗工作,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做好电池的有序收集及厂区内清洁生产工作,收集的全部废旧电池不允许拆解。项目破损电池产生的泄露液,经导流沟进入电解液收集池内,收集后转入耐酸容器,分区暂存破损电池间。废泄露液,酸雾处理废液,沾有电解液废劳保品、抹布、棉纱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统一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应危废运输、处置类别的资质单位收运处置,严禁随意堆放、处置。危险废物清运处置同时设置相关台账,严格记录危险废物的产生及处置情况,项目区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相关要求设立明显标牌标识。 

  (五)本项目破损及未破损的废铅蓄电池全部按照危废进行运输,委托具有运输废旧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资质的运输公司采用公路进行运输。车辆运输过程中应不得经过医院、学校和居民区等人口密集区域。 

  (六)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并采取相应减噪措施。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确保周边声环境质量达标。运行期厂界噪声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七)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制定环境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并报我局备案。 

  (八)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施工场地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运输路线,防止噪声扰民。施工固废及时妥善处置,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九)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m,项目区排放源50m内无敏感点。你公司应以书面形式报告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在规划用地时不得规划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 

  三、按照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完善环境监测计划,编制完善自行监测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和主动公开污染源监测等相关信息。 

  四、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须纳入工程监理内容一并实施,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报告应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依据之一。 

  五、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投入试生产前须登录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完成排污许可证手续。 

  七、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自行开展竣工环保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验收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运。 

  八、按规定办理此项目《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 

  请沙甸街道办事处和个旧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强该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