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保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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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05014-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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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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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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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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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红个环不罚字〔2024〕6号)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一、处罚文书号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红个环不罚字〔2024〕6号)
二、被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研成通达矿业(个旧)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501MA6Q93EK1A,法定代表人:高文天,地址:个旧市沙甸冲坡哨工业园区
三、主要违法事实
该公司原料棚内堆存约4000吨的铁矿粉覆盖不完全,扬尘扩散严重。
四、行政处罚结果和依据
鉴于该公司未造成明显环境污染后果并及时改正,依据《云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 规则和基准规定(2023年版)》第十条第四项 “【不予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处罚。(四)其他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之规定。
2024年7月8日,我局以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红个环不罚字〔2024〕6号)对该公司不予行政处罚。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