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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环保信息
  • 索引号
    20240913-205012-935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7-22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天黎冶炼厂铅银废料绿色环保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施行)的要求,现将《个旧市天黎冶炼厂铅银废料绿色环保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个旧市天黎冶炼厂铅银废料绿色环保综合利用项目; 

  (2)建设单位:个旧市天黎冶炼厂; 

  (3)建设地点:云南个旧产业园区鸡街片区绿色低碳循环产业A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3°11′18.6″,北纬23°32′23.35″; 

  (4)处理规模:项目建成后年处理含铅物料6万吨,含锌物料(钢厂烟灰)1万吨; 

  二、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项目的建设对环境的主要影响在营运期。项目大气污染主要有配料车间废气、富氧侧吹炉烟气、烟化炉烟气、富氧侧吹炉和烟化炉环境集烟、粉煤制造废气、污酸处理站废气,以及各工序无组织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水类别主要包括: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工业场地汇集的初期雨水。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水淬渣、酸泥(砷滤饼)、废催化剂、废包装袋、中和渣、水处理渣及生活垃圾等。 

  项目运营期可能会对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土壤等会产生不利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废气主要采取布袋除尘、脱硝、脱硫等设施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污酸废水经污酸废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其余生产废水进入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项目固废处置率100%。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总体结论 

  个旧市天黎冶炼厂铅银废料绿色环保综合利用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及相关规划要求;生产过程中所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的排放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预测表明项目正常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环境风险可接受。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结果表明公众对项目建设表示理解和支持。 

  在落实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同时,本项目在设计、建设、运行全过程中还必须满足消防、安全、职业卫生等相关管理要求,进行规范化的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项目取得周边公众理解和支持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性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及途径 

  1、征求意见稿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1xujVAp4_eSxiPdGY3fjxA?pwd=jxgv  

  提取码:jxgv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地址:个旧市天黎冶炼厂办公室; 

  联系人:王长立; 

  联系电话:0873-2571039。 

  3、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同时鼓励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意见。 

  4、公众意见表链接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5、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在查阅纸质报告地点现场填写等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 

  6、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 

  个旧市天黎冶炼厂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