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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2152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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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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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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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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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隆阳区红十字会等23户群众团体具有2020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云财税〔2021〕10号)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隆阳区红十字会等23户群众团体具有2020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云财税〔2021〕10号)
附件【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隆阳区红十字会等23户群众团体具有2020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云财税〔2021〕10号).doc】